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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河南省博爱县唐村出现《李氏家谱》(下称唐谱),据说为民国人抄写自明末清初本。由此,唐村在几年内,紧锣密鼓涌现出众多李岩“文物”,形成联系紧密的证据链。若其为真,将能证明唐村的武术史地位、唐村李氏为李岩宗裔等系列问题,并与李嘉诚拉上关系,则唐村的文化地位将非常突出。无怪这些“文物”问世,吸引了众多学者著文立说,并有趋烈之势。2014年11月,美国一位著名汉学教授找到笔者垂询看法。笔者感到已无法漠视,遂举唐谱与李自奇墓碑为例,考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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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李氏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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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唐谱对造反沾沾自喜,令人生疑。家谱修撰一般隐恶扬善,对叛乱、犯罪成员基本除名,而唐谱绝不如此。唐谱载:“九世公讳仲、讳信,结陈沟姑表陈公讳奏廷,三表兄弟,太极门拜师结义,树志文武,兢功成名,创艺太极养生功十三势通臂功,考举选贡,诱闯贼营,文武智杰,威振贼雄。”(许案:姑表兄弟结义?)又载,“前有贤祖宗开之于先,必有贤子孙承之于后,为吾族门文武史洁,识时务,事正道焉。族长严训,谓明末吾族门九世李公讳仲、讳信、讳牟、讳栋、讳友,皆诱入闯贼谋主数将,族裔诚祀之,所事避谈,籍谱勿传扬焉。”这段文字虽偶一奏雅,但既无畏惧,也无惭愧,其主要文字为自炫光荣:“启励吾族裔,皆楷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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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撰人贡生李元善不仅详载父辈造反,而且洋洋得意,这恐怕是未经祸患之人的梦想。满清开国,千载寺就因清兵怀疑藏贼而被焚烧。唐谱亦载,李氏家族参加起义的10人,只有李仲漏网,但他立即带着儿子并李牟之子李怀功,“赴浙江弟俊府书社武堂传拳为生”。整个家族成员形如惊弓之鸟。这种家族恐惧与时代惊惶对李元善的影响必定深刻,现在文字上竟然找不到这一惊惧痕迹,甚至颇为骄傲。这在清初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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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广为发送,家谱从来就不是秘笈。在清代文字狱盛行期,家谱编修完成后,往往先送官审查再予刻印,以免文字违碍。乾隆三十年胡学成兄弟刊修家谱案、四十三年赣榆县生员韦玉振刊家谱僭用“世表”案,就是显例。家谱内容无甚可读,外姓人一般也不感兴趣。但一本足以炫耀的家谱兼拳谱就有拿给人看的冲动与必要了。所以,学者从家谱编撰者、收藏者的心态推测并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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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村自称,唐谱为李元善父子情深留下的家族信息。满清包容牛金星等大顺个别官员,并非意在宽大,而是为傲视与笼络汉官。多尔衮寄书史可法即宣称大顺乃明、清共敌:“国家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①李元善只要思维正常,就不会留给子孙一颗不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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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唐谱抄写过于随便。唐村称,唐谱为康熙时人所写,民国人抄写在“德茂成”商号的账册上。这涉及对家谱的态度。抄写家谱以备传世,不应随便写在纸质极差的竹纸上,尤不应写在账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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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笔者发现,近十年,李自成家谱手抄本、李过日记手抄本竟相继涌现。建国后曾鼓吹李自成起义,为什么那时都不拿出,现在却一股脑儿全部出现?李自成家谱写在白色绵纸上,纸张质地略泛黄。其载:“且说吴三桂将自成追赶到云南口子罗共山下,李自成单人独马,急时无力,吴三桂也如此。李自成曰:‘仁兄速回京地,九龙正位无臣无主,大业在你,杀死愚弟何以足乎。’将话言讫,三桂俱礼勒马急回,不知下事如何。”其用语、逻辑、思想都是典型的市井小说,不值一哂。唐谱、李过日记都写在黄色竹纸上,竖行,朱栏界线,上下中分,朱栏外框。根据笔者目测,这些纸张最早不过民国。而李过日记墨色深浅不一,水渍清晰,甚至化开朱栏红色,做旧手法特别生硬。唐谱则绝不拿出底本,只是派发复印件。笔者大胆推测,其底本质量当不很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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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作伪,不自今日始。其最大问题是用语不能拟古,制度容易失准。而家谱作伪,存在支系连续不上的问题;拳谱作伪,存在固定术语使用错误的问题。这些缺陷,唐谱皆未能避免。笔者不敏,试论述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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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用语讹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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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善既为贡生,当有一定文言功底,但唐谱文字却颇多讹误。现按家谱结构,逐文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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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氏家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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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大明初,太祖定鼎分民诏下”。历代对纪年,都极为关注。用前朝年号纪年,往往招致新朝无情打击。清初政治,对遗民兼用怀柔与镇压的两手政策,独对文字狱抨击甚烈,庄廷鑨《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都因使用明的年号。清人称呼前朝,可称“故明”、“亡明”、“前明”甚至“残明”,但绝不可称“皇明”、“我明”、“大明”。清人著作,记“大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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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易代之际,寄托故国哀思,但只限于引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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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永历实录》记载五次“大明”,都是假托旧臣之口。如载姚湘:“丁时魁欲官之,湘骂曰:‘吾死为大明一秀才足矣,何用此腐鼠!’”①蒙正发《三湘从事录》、徐芳烈《浙东纪略》、吴伟业《鹿樵纪闻》、翁洲老民《海东逸史》、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戴名世《乙酉扬州城守纪略》等,都是引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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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引述他人用“大明”,作者自述则绝不用,以划清政治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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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鲒埼亭集外编》载南明修历书,条目为:“残明东江丙戌历书跋”,正文转引曰:“爰成大明监国鲁元年丙戌大统历一卷,谨缮写随表上进以闻。”结尾,作者不忘以评点亮明政治态度:“世祖章皇帝入主中原,而山海未靖”。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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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专有名词,因与政治无关,往往不避,如法式善《陶庐杂录》卷二“大明宝钞”条,考述明代纸币。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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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纪年性命攸关,清初作者是做不到放言无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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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谋主数将”。意为谋主与数将,显为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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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族长严训”,“所事避谈,籍谱勿传扬焉”。但唐谱对造反者记述格外详细,一意违背严训,这是明显的故弄玄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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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三百多年来”。此为民国以后的口语,明末清初无此说法。又,“迄今三百四十多载”,则是古文与口语杂凑。要么写民国口语“三百四十多年”,要么说文言“三百四十余载”或“三百四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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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宗支繁衍,世代有大略志裔,远游他方,文武传艺焉。甚者有居处遥祖,数世兴雄,而不通闻问者”。“大略”即大志,与“志”重复。“遥祖”即追溯先祖,后接具体先人。居处远祖,语意不通。况且本处交代族裔,当然共有祖宗。若指向下文的潮州之人,则距离本支,尚未过三代,也谈不上“遥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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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功笔修谱”,应为“攻笔修谱”。如吕不韦“乃极简册,攻笔墨,采精录异,成一家言。”④又如贾岛“善攻笔法,得钟、张之奥。”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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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古老传闻”。当作“故老传闻”。“故老传闻”一说,可追溯到《论语》。孔子在考察夏商之礼时感叹“文献不足徵”。“文”,指典籍,是书面资料;“献”,即“贤”,是熟悉掌故的博学之人。历代典籍中,该词都由此生发。如“符以故老传闻,证以累朝实录”;⑥“折衷浔溪故老传闻,证以吴中先辈诸文集。”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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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敬篆树”。当做“敬篆述”,或“敬篆”。如《全唐文》载“去思有碑,详在篆述”。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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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以扬前列”。应为“以扬前烈”。如《全宋文》载“奉扬前烈,传之无穷”;②《清史稿》载“丕承太宗,允扬前烈”。③“前烈”,意同前贤、前辈,语意尊崇;前列,站在前头的,二者含义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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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训诗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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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载:“尊先祖孝父母潜严教子,谐乡邻济危贫弘扬祖风。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子孙虽愚文武不可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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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诗联,但平仄错乱,规矩全无,可谓半文盲笔墨。这既与编撰者自称贡生的古文功底严重背离,也与历代族规家规之严谨风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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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始祖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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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较为精炼,朗朗上口,颇有家谱文风。反观《序》,大段文字与之相同,但《序》末二节文字错乱,病句甚多,似为割裂拼凑而来。但《始祖迁志》仍存在问题。其载:“始祖选住了千载寺邻唐村这块风水宝地,弟李清河同来住李窪村。”“风水宝地”一说,不见明清典籍,其出现时间不会早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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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一词,郭璞《葬书》解释说: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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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一词,《汉语大词典》解释为,一指佛地,一指宝贵的土地。《战国策·楚策二》:“秦女依强秦以为重,挟宝地以为资,势为王妻以临楚。”宝地亦为称他人之地的客套语。京剧《沙家浜》第四场:“我借贵方一块宝地,落脚谋生。”⑤其实,早在清代,敬称对方的“宝地”就已经出现。如《彭公案》139回载:“在下是外路人,因到贵方宝地投亲不遇。”《大八义》11回载:“此人住家也在贵宝地,姓丁双名银凤,外号人称赛彦章。”36回载:“诸位老乡,贵宝地是何家口吗?”《雍正剑侠图》26回载:“乡亲们,在下是外乡人,来到贵乡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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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风水”与“地”联合成词,有如下几种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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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风水地”。《雍正实录》载:“风水地内,所有民间田亩。按其升粮科则,照应得之价,加倍赏给。”⑥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四编》卷一载:“此大风水地,恐我家不克独当,必有暗分之者。”如《彭公案》69回载:“这所宅院倚山傍水,半天产,半人工,果然好一块风水地”;332回载:“山前水潭内有两个金蝉,据说是块风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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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因属皇家专用,“风水”往往与“禁地”、“重地”连用。如《康熙实录》:“刑部题,阿哈尼堪盗伐风水禁地树木。”①《乾隆实录》载:“后龙风水禁地,防守官兵不敷。”②又载:“兵丁运柴,原因风水重地,不便堆积”。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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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又有称吉地,如帝王葬地称为“万年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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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谱自称“宝地”,如同自称而加“令”、“贵”,显得不伦不类。且与风水合称,更属滑稽。明末清初作者,不会使用该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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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至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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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祖李公讳清江,行一,生于元,卒於大明三十四年”,两个“于”,繁简错用,恐是现代人的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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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桧、如相,配氏皆有“候氏”,候应为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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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世)“春茂,字廷璧,号叶蓁。”但《序》中又说“八世祖讳春茂名叶蓁”。李春茂“卒于康熙五年九月”,李元善“生于明崇祯十五年壬午九月初九日午时”,则祖父死时,李元善已24岁,怎么对祖父名、号都不清楚?如此却大修家谱,岂非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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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无极养生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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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署:“大明万历庚寅年岁次春月于太室祠传拳训论李叶蓁”。岁次,意为岁星所处。《汉语大词典》解释:“古人认识到木星约十二年运行一周天,其轨道与黄道相近,因将周天分为十二分,称十二次。木星每年行经一次,即以其所在星次来纪年,故称岁星。”④古代又以干支纪年,十天干称为岁阳,十二地支称为岁阴,所以“岁次”常与干支连用以纪年。此处的正确格式应为:“大明万历十八年岁次庚寅春月”。明末清初的贡生当不会搞错这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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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制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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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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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从周代就已开始。如《左传•桓公六年》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但《李氏家谱》,多有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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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避国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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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二世名“天顺”。据《历代避讳字汇典》,明太祖、武宗、英宗、思宗,均多次诏令天下臣民名字有“天”者改之。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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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字“生元”。明初忌用“元”字,皆改为“原”,乃至纪年“元年”都改作“原年”。甚至因为恶“元”之音,朱元璋下令捕杀江中之“鼋”。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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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名“廉君”、“廉臣”。洪武三年,诏令小民“名字有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汉、晋、唐等国号相犯者,悉令更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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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世“元钦字明君”,“生于明崇祯三年”。若谓成年取字,则已入清,这一举动简直骇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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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避家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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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择取了部分犯讳情况,如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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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为怪异的是父子不避,上下辈不避。如九世“李仲”号“仲元”,但“李仲”五子,皆以“元”取名,如五子名“元明”,并犯讳国号;四子“元善”,犯讳七世祖名“政善”;次子“元臣”,犯讳四世“廉臣”,并犯国讳。十一世“如檀字碧林”,儿辈取名续字为“林”;“如明”,子名“如林”。唐谱以“福”为十一世取名续字,但十世却有“怀福”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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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双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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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善自述:“一门双挑,仲、信双立祖,世裔奉祀。”不仅写错了字,也弄错了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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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祧制度出现很晚。封建法典明确记载,“不可以一人而为两家之后”;即便已继之子,若需归宗,就要重新立嗣,因为一子不可双立。①“乾隆四十年,高宗特旨允以独子兼祧,於是始定兼祧例。”②独子兼祧从此合法:“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周亲,两相情愿者,取具合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③独子兼祧,为两房延续香火,两房可能为其各娶一妻,但后娶者合法身份仍然是妾。④清末明初,独子兼祧已经流行。如杞县李氏族谱,十一世独子心辰兼祧十世绪瓒、绪玠。⑤但李元善排行第四,并非独子,只能出继,无法兼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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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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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谱载,八世开始依支系拓新坟。李元善父辈兄弟4人,坟地分别在村东南、正南、西南,既不埋入祖坟,为何又不合葬?北院后裔墓地分散,形同乱葬,这对聚居家族而言,是个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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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李信“双立祖,跋新茔,位村正南地”。这一奇特葬制乍看似有道理,但不知李元善已逝三兄(元清、元臣、占鳌)与李信之子元斌如何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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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八世、九世所跋新茔,皆为癸丁向。俗称“立穴易,立向难。”⑥而这些新茔散落在村之东南、正南、西南、正西,甚至村北隔河而葬,且死者逝年不一,怎么不问时间、地理,统一立向为癸丁。这在墓葬风水上无法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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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内容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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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善“应族人重托”编家谱,但唐谱未载其他参与人。唐谱对别支态度傲慢,文字轻重随意,内容常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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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轻重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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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体例必须划一,除非可光宗耀祖者,普通成员记述内容基本类似。但唐谱不然。八世之前,除元善祖父春茂,其他人生卒年皆不详。八世至十世,元善祖父、父亲与三兄弟、元善自己与五兄弟皆文字详细,其他支系则特别简略。其轻重悬殊,似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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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谱从九世开始,详载生卒年与行迹。而九世李笈,独缺生卒年,且文字极简。其载:“进士,康熙年开封中试,有撰传,文武双修。”其所谓传,文字仍然空疏:“文武志坚,博艺皆功,考举中进,职廉民拥。”除去错别字、语病,其并未比地方志多提供多少新鲜内容。这恐怕不是李元善疏忽,而是真正作者有所顾虑:进士文字,虽未目睹,但难保没有留存;为保险起见,干脆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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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入谱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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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对女性族裔要么不记载,要么都记载,要么选择记载特别重要者如烈女贞妇。唐谱却很随意:七世,4房各有1女;八世3女,皆李元善北院一系;九世4女,皆东院一系;十一世5女,为李元善3女与2侄女;十二世4女,皆李元善孙女。唐谱所记都是普通女子,且大多无名、无出嫁信息。南院、西院两支没有女子入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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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谱记载小妾也很随意。一般地,妻子和继妻可入谱,妾必须生子方可入谱。唐谱不然。首先,所有的小妾入家谱者都是李元善一支,包括:李元善祖父春茂与其弟春玉、叔父李信、元善自己、元善弟元明、元善侄如桧如相如桂如杞、元善三子如椿如木圆如檀。其次,明显未生子的小妾也入家谱。如元善叔春玉“配赵氏、汤氏”,侄如桂“配董氏、朱氏”,侄如杞“配陈氏、汤氏”,子如檀“配杜氏、阎氏”。四人皆“无所出”,小妾未生子,皆不当入而入家谱。反观其他支系,小妾无论生子与否,无一人入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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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谱将幼童甚至婴孩也在家谱中单列一房,显得怪异。其第十三代中,最小的鹤林在修谱时尚不足三月、如林才刚满周岁,也单列一房,其他尚有众多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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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谱对早夭者不仅记载,也单列一房。李岩有子元斌,谱载“生于崇祯元年戊辰七月七日,卒于崇祯十三年”,则卒年不足13岁,宜于李岩名下注出,不当单列一房。据《仪礼》,“丧未成年人者……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①一般来说,下殇以下是不入谱的,中殇以上可于其父名下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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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者为李怀智,死年只有13岁,唐谱竟然记载“配氏无考,行四,无所出。生于天启七年,无所出,取二门怀模次子世文奉嗣。崇祯十三年因荒病饥少亡。”怀智“少亡”,则不当成婚;且为小宗,也不当立嗣。历代法定婚龄,明代最小:“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②明清并认为:“十五为成童,十四为幼孩”。③且为怀智立嗣乃违法行为。《大清律》载:“应为立后之子,其寻常夭亡未婚之人,不得概为立后。若独子夭亡,而族中实无昭穆相当可为其父立继者,亦准为未婚之子立继。”①而“下殇无立继之理。”②一般地,除战死沙场等特例,未婚而亡、未成年而亡都不得立嗣,何况早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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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口增长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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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村李氏人口从第五代飞速增长,易代战乱的影响不明。尽管历史上婚内生育率约为5~6,但在明末清初的非战争期,人口增长一倍所需的时间明末为约1387年,清初为约231年;战争期间人口增长更加艰难。③对应到唐谱,六至十二世男丁数分别为:4,6,12,18,34,43,52(最小不足一岁,仍将出生),其人口增长却稳定而迅猛。杞县《李氏族谱》也以明初分民迁杞为第一世,两者背景相似。④该族谱六至十二代男丁数分别为:6,5,4,2,4,9,22。该谱人口增长在明末清初出现明显波谷。唐村李氏备受农民起义影响,人口增长却未受冲击,这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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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日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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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月份集中。月份明确的96人中,2~8月出生84人,9~12月出生12人,1月无人出生。其次是出生日期偏于上旬。日期明确的87人中,中旬出生只有6人(琪顺、国宝、国富、国通、福寿、世正),下旬没有。其三是出生偏好5日、8日等特定日期。如5日出生14人,其中5月5日就有8人(鹤林、国玉、世宝、世璋、倬梅、世学、元祯、怀模);8日出生19人;9日出生6人;1日出生5人;日月的数字相同者21人(不算5月5、8月8、9月9日,仍有8人),日月的数字差为1者(如2月3日)9人。一个家族的出生日期达到这种巧合,恐非自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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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拳谱作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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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谱所附的《十三势行功歌》并非如某些人鼓吹的那样正确。⑤笔者试以王宗岳之作做对照,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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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遍身躯不少滞”,王本作“气遍身躯不稍痴”。从练气角度看,“痴”指气在体内要能自如流动,要灵活不要迟缓,能意到气到,收放自如,并能用内气与意念绷起身周之圆,形成外拳内气、轻灵松沉的呼应效果。“滞”,停滞不流,这不止是气出现了阻碍,而且意味着身体出了问题。这种情况,如果继续强行练,定会走火入魔。稍有气功经历者,当明白两者的巨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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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变化示神奇”,王本作“因敌变化是神奇”。中国武术,古称“技击”,所以练武需要假想敌。太极推手,则要求对练。敌就是对练者,随时要将你推倒。太极拳刚柔相济,势如流水,没有故,只有新,只有不断变化的应对与出招。“因故变化”的隔膜于此可见。“是”强调“技击”的实际效果,“示”则是单纯的表演。对抗性武术演练,甚至需要藏拙,以图一击制敌,怎么未打之先要显示自己的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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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势存心揆力意”,王本作“势势存心揆用意”。太极拳从来反对蛮力,提倡不用力又绵绵不断,因为气是基础,意是统帅。甚至走攻击一路的少林武术也是靠气的收发击败对手。不仅内家拳如此,外家拳如硬气功同样以气为主,意领气走。所谓“打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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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内闻静气腾然”,王本作“腹内松净气腾然”。太极拳练习要求放松身体,腹内不饱不饥,二便腾清,专心一意,情致舒适。如此才能引导产生最好的内力,才能把内力从身体的手、肘、肩、胯、背等任何部位以整劲的方式发出,这就是太极拳的内家味道。因此,练习者绝不能忍着大小便练习,也不能吃饱饭或饿肚皮练习,还需要内心清净,意虑澄明,不要胡思乱想。只有这样,才能练到气血充盈,意领气走。这就是“松净”的基本含义。“闻静”,语义不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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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闾中止神贯顶”,王本作“尾闾中正神贯顶”。太极拳练习要求身正,乃至不要皱眉、歪头、缩颈、猫腰等。练习太极拳之前,最好先练半年站桩,站好架子。比如架子过低,不仅不能强身健体,反而会损伤膝关节。“尾闾中正”,即立身中正,并以腰背带动上半身转动,才能内力流畅。“尾闾中止”,则身体只能陀螺般旋转,成了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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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门引路须口授,功夫无息法自修”,王本作“入门引路须口授,工用无息法自休”。上句既然说师父的耳提面命,下句“自修”就矛盾了。王本意思为,用功练习不要停止,时间久了自然就能领悟到太极拳的精髓之美。休,美善。如《诗·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我心则休。”可见唐谱所载错误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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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休用何为准,意气君来骨肉臣”,王本作“若言体用何为准,意气君来骨肉臣”。王本意为在练拳时要注意的核心是什么呢?意气为主,即气为基础,意是统帅,意领气走,这是太极拳的核心;而身骨为次,要放松。即运气而忘身,以意领气,以气贯力,而不是用力使气。“休用”,遂至全句不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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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势行功歌》残存不足一页,字数不满70,就出现如此密集的错误,这样的歌诀能指导练武吗?这样的家族是武术世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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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李自奇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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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谱出现后,唐村又出土“李自奇墓碑”。颜紫元先生曾著文,认为该碑为假造,并以激将法要求唐村自证。①但未有人对颜文作出有力回应,唐村也没有停止展示该碑,因而有继续考证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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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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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碑载,李自奇为“皇明庠生”,该碑立于“大清康熙二十八年”。碑顶刻“皇明”,又树立野外,李自奇家族恐难以幸存。对前朝怎样称呼,是非常严重的政治立场问题,牵涉到个人甚至家族的生死,清初人绝不会疏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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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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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文曾从拳谱渊源上考证李自奇不是拳术创始人,因而不可能用“宗师”这个说法,并说宗师“是近代(民国后)人立碑时才用的,古之拳术等碑文无一用‘宗师’之句”。可惜颜文未考证“宗师”渊源,似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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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之本义与祖相同。其甲骨文字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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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宗庙立神祗以祭祀的特点。因追溯家族本源之意,其含义遂指向“本”,如《国语·晋语四》载:“礼之宗也”;指向“长”,《书·舜典》载:“东巡守至于岱宗”;指向“尊”,《禹贡》“江汉朝宗于海”。《庄子》首提“大宗师”,其意谓“遗形忘生,当大宗此法也”,①宗即师,师即宗也,都是尊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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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以“宗师”一词,表示众人崇仰、堪为师表楷模之人。儒释道三家遂皆用之,不过时间上稍有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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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称:“儒家者流……宗师仲尼”。清初戴名世《答张氏二生书》曰:“治古文,奉子长、退之为宗师。”甚至有因仰慕学术而取以为名号者,如唐诗人樊宗师、宋诗人胡宗师。民国徐一士仍称此意:“盖必为后世之宗师矣”。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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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传入中国,分支立派,遂称传正法为众所尊崇者为宗师。如李隆基《为赵法师别造精院过院赋诗》:“宗师心物外,为道运虚舟。”宋人褚伯秀《送玉海宗师还山》。这是佛教中国化的一个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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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称宗师,似乎最晚。《南村辍耕录》载:“丘长春,初名处机……元太祖遣近侍迎至雪山之阳……赐号神仙爵大宗师。”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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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曾评说元好问、张德辉“请蒙古小酋长为‘汉儿’的‘儒教大宗师’”不过是利益交换。④这也可见儒释道三家的关系:三教一家,表面尊儒,都是统治需要。这正如《元史演义》载文宗对西藏活佛所说:“帝师祖奉释迦,是天下僧人的宗师;我祖奉孔子,是天下儒人的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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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帝王实录中,“宗师”一词多归美于孔子:明《太祖实录》载祭孔乐曲:“百王宗师,生民物轨。”⑤《宪宗实录》载衍圣公犯法,众大臣求情:“弘绪为宣圣嫡孙,宣圣乃万世名教宗师,历代崇尚,有隆无替,待其子孙与常人不同。”⑥《孝宗实录》载常熟知县请尊孔子名号,“系以万世帝王宗师。”⑦清《世宗实录》载上谕“至圣先师孔子……立万世之宗师。”①明清实录只有一次例外:明《宪宗实录》载其滥赐官职,有“宗师法信”,②这与宪宗荒政有关,为一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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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科举,“宗师”又指提督学道、提督学政,虽不离学术文章,身份地位已稍滥也。这类宗师,清人笔记、小说、戏剧记述众多,此不赘言。王夫之曾称:“督学之称宗师,自蔡虚斋始。其学行之粹,教思之笃,为士子所敬重,故缘情而立名。实则原本《庄子》,亦不足贵也。虚斋而外,士子于督学但称先生、大人至矣。迨其末流,乃以施之郡邑之长吏。滥极则贱矣。”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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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后,“宗师”含义大开。第一次将其引向三教九流是在民国6年:“都中作篆分者,咸以覃溪学士为宗师”。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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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小说,涉及武术帮会首领,常称“祖师”、“会总”、“教主”,称“宗师”者极为罕见。如《小五义》84回载:“我们祖师爷打发我出来,问你们是那里来的?”《永庆升平》46回载:“于珍他本是个八卦教主,天地会他有三个哥哥,俱是天地会的会总,他也是个邪教匪贼的小会总儿。”《雍正剑侠图》第一次引“宗师”入武林,其49回载:“燕普跟他师哥无形剑客万俟羽修那可是武林的一代宗师”。⑤这是笔者见到的武术宗师的最早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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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后,“宗师”遂指向各行各业。如1947年10月7日《民声报》首次提出“各行各业的宗师”;同年12月21日与24日,《大报》也提出“各行各业的宗师”;1948年10月20日,《宁波日报》载文《法国书坛宗师马纳及其作品》。“宗师”含义遂广大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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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武术宗师这一非常晚近的说法,不可能出现在明末清初人的墓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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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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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内容,离题颇多。为何刻上“严尊堂兄春茂师导创修研传游教晋陕心意拳六合枪宗师”?李春茂属于北院一支,为何要出现在西院支系李自奇的碑上?“严尊”,意指尊崇、尊严或尊称对方的敬辞;“堂兄”,自然表明与李春茂的关系。既称堂兄,则碑应为同辈李自奇自立,这就成了笑话。且后半句谓语堆叠,语意含混;修饰语与宾语杂糅,句式错误。稍有古文功底,即不当犯此低级错误。而曾孙“朝客”名下为何标注“徙往福建莆田后居潮州府”?莫非刻意要提醒李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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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布局,极不严谨。“皇明庠生李公”在一条中心线上,而“自奇行五之墓”中心线向左偏移约1.5cm。“朝客”注释,“徙往福建莆”在一条中心线上,“田后居潮州府”六字逐渐右斜,形成甩尾之势。墓碑布局,怎能如此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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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墓碑内容庞杂,编排错乱,刻画随意,字迹乃至刻功都有差距,如同一张草稿,与碑文肃穆绝不相称。刻碑人意不在哀思而在自我鼓吹拉关系的目的过于明显,其贪多求全又不胜其力的痕迹也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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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物与唐谱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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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辈中,怀兴、怀恩在唐谱中父系不明,不知墓碑为何将其归入李自奇孙辈?曾孙辈中,朝客、朝宾唐谱无载,不知墓碑何以多出两人?唐谱中自奇曾孙辈有世勋,“配宋氏,行三,无所出,生于康熙十六年丁巳五月七日。”世勋已经婚娶,当已成年;且唐谱修撰于康熙五十五年,则世勋已经29岁,能入唐谱,为何不入碑文?唐谱作者李元善为十世,其在康熙五十五年修唐谱,为什么不去看一眼祖坟中康熙二十八年即树立的李自奇墓碑?李元善为李自奇孙辈,岂能对同辈、下辈关系疏忽至此?所以,若墓碑文字为真,则唐谱必假;若唐谱为真,则墓碑必假;或者两者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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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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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李氏家谱》在用语、制度、拳谱等诸多方面存在难以弥缝的硬伤,其辅证李自奇墓碑也存在文字、体例、人物等诸多问题,因而唐村为李岩故里、太极拳根源等说法难以成立。这些问题一直缺少质疑,导致学界持续推崇,既与当地有意过滤反对意见有关,也与学者过于轻信有关。笔者一孔之见,愿呈学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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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巴泰等.世祖实录(全)[M]//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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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王夫之等.永历实录所知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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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清]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四部丛刊本(第29卷)[M]: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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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清]法式善.陶庐杂录[M].北京:中华书局,195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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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M].北京: 中华书局,20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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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清]王士禛.池北偶谈[M].北京: 中华书局,198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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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明神宗实录[M].黄彰健,校//明实录.台北:史语所,1962: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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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绍良主编.全唐文新编[M].长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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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4)[M].成都: 巴蜀书社, 198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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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清]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 中华书局,1977: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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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12)[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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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3)[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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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世宗实录(二)[M]//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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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圣祖实录(二)[M]//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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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高宗实录(二)[M]//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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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5)[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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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王彦坤编.历代避讳字汇典[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44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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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王彦坤编.历代避讳字汇典[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 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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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彦坤编.历代避讳字汇典[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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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郭成伟主编.大清律例根原[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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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摘要
《李氏家谱》出现,凸显了唐村在明清文化史上的地位,其轰动效应有趋热之势。但其在用语、制度、拳谱等方面存在硬伤;其辅证李自奇墓碑也存在文字、体例上的问题,因而唐村为李岩故里、太极拳源头等说法难以成立。
Abstract
Since the emergence of the Genealogy of the Li Family, the significance of Tang village in the cultural history has become the hot topic. But there are serious problems of terminology, system and logic in the Genealogy and the Gravestones of Li Ziqi, so there is no concrete evidence to support assertions that Tang village is the hometown of LiYan and the cradle of Taijiquan.
Keywords
genealogy of the Li Family ; Tang village ; Li Yan ; Tai 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