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介绍】邢厚媛: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主任、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全球议程理事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理事。曾担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级课题、联合国课题和省部级课题多项,并为中国加入WTO谈判、自由贸易区谈判、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智囊团成员。长期从事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对外投资合作及国际服务贸易问题研究。
-
刘志彪: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在20多年的教学科研生涯中,先后获得过1992年南京大学首批跨世纪中青年学术骨干、1997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首批入选者及其基金获得者(人文社会科学类)、2004年国家人事部等7部委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国家教育部首批文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经济学)和江苏省首席中青年科学家(2007)等“首批”荣誉称号。
-
盛斌: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理论经济学)委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南开大学“英才教授”。现任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APEC研究院院长、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兼常务理事、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秘书长、全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南开经济研究》副主编,美国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2008~2009年)和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访问学者(哥本哈根商学院,1999~2000年),曾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中国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会长奖、天津市131创新型高级人才(第一层次)等奖励。
-
唐宜红: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经济学硕士学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秘书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和中国新兴经济体研究会的常务理事。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北京地区召集人。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外资理论和政策、国际商务。
-
申明浩:博士,教授,国际贸易学珠江学者,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现任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商研究中心主任、云山杰出学者,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创始专家成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兼任广东省粤商研究会理事长,大珠三角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洛杉矶-亚太研究交流与学科发展论坛联席主席,“投资广州”专家顾问。曾赴南加州大学、昆士兰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访学研修。曾任多家地产、投资、互联网企业的首席战略官和管理顾问,多次荣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
蔡宏波: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中国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首批学科交叉建设项目负责人。美国斯坦福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和意大利马切拉塔大学访问学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以及华盛顿世界资源研究所等科研课题20余项。在《Energy Policy》、 《Economic Modelling》、《管理世界》、《世界经济》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讲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际贸易”、北师大研究生优质课程特等奖“国际经济学”。
-
问一:《G20领导人峰会公报》中提到“G20将继续努力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保护主义,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加强多边贸易体制”。您认为,以WTO为主导的多边贸易体制在哪些地方受到发展制约?有何破解之道?
-
【邢厚媛】我们都知道多边贸易体系在多哈回合谈判以来一直步履艰难,没有达成新一轮全面开放的多边协议,而只达成了《贸易便利化协定》,让人感到多边贸易体系在推动新一轮开放方面确实动力不足,对现阶段经济全球化的贡献小于双边和区域协定。一方面,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加剧了全球经济发展的困难,各国为了促进本国就业、经济发展等原因对于开放国门给外国公司的兴趣度不高,这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多边贸易体系并不只是从2008年以来才遇到困难的,实际上在危机以前就遭遇了一些谈判的不顺利。至于目前阶段的困难,我认为主要原因:一是在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经济体。美国是关贸总协定的倡导者,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发起者之一,但由于美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重大进展之后,其自身的经济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即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由于服务贸易占据了外贸方面很高的比重且对外投资快速发展,美国进口的货物商品非常大,出口相对较少,导致美国货物贸易逆差越来越多,于是其认为中国成为了多边贸易体制下的赢家,特别是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以后,美国认为世界贸易体系特别是关于原产地规则需要作出改变,且认为现有的规则体系并没有带来美国所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由于中美货物贸易之间中方顺差越来越大,美方逆差越来越大,而且中国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中国成为货物贸易项下进出口第一大国,对此美国认为不符合其利益,所以可以说美国暂时放弃了对多边体系的推动。二是在于美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以及美欧之间巨大的利益分歧。诸如货物贸易项下的农业补贴问题、服务业市场的开放问题以及飞行器补贴的争端问题,都涉及到美欧两个发达国家阵营之间的利益,也导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平台上的利益纷争也越来越大,这些都是造成多边贸易谈判体系遭遇困难的原因。
-
至于解决之道,我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物极必反的。G20公报之所以会提出反对保护主义,要重振贸易和投资两大引擎,恰恰是因为大家在遭遇困难的时候并没有抱团取暖而是分崩离析,都各扫自家门前雪,不顾他人瓦上霜。现在全球化的趋势很难逆转,自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全球化在加速发展,而区域合作、双边合作只是全球化的一个补充形式。其实多边和区域合作只是全球化的一个阶段性和局部性发展,两者之间是彼此依存的关系,我从来不认为区域和双边的发展是与多边发展对立的,反倒认为是一种相互促进的良性关系。所以当世界经济增长遇到困难,当区域和双边合作达不到全球经济增长所需动力的时候,尤其是在全球经济持续下行的时候,各国还是会回到多边合作平台。多个国际组织也都认为世界经济依然存在再一次出现风险危机的可能,大家应该抱团取暖,面对现实,重新回到多边平台,共同消除各自为了保护本国所装备的保护主义的外部盔甲,采用创新改革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而不是采取贸易保护、投资保护的措施。我认为这就是为什么G20会提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倡议的主因。
-
【刘志彪】WTO的议事规则不符合发达成员的利益,2001年中国入世以来发展迅速,这段时间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黄金期,同时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黄金期。西方国家认为中国从WTO自由贸易中取得的利益超过我们承担的义务,所以试图另建一套国际经贸规则,如正在进行的TPP、TTIP等。中国应对这种现状的解决之道有二:一是自己构建一套规则,一带一路是一种可能性;二是在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不排除加入新一代规则的可能性,新一代规则中的部分内容,如环境、劳工、国有企业等议题,都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需要相一致,在付出代价不是太高的情况下,中国不应排斥参与这些规则。
-
【盛斌】多边贸易体制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第一个挑战是信心危机。自2001年开始的WTO多哈回合谈判已进行了15年,多次延期,久拖未决,可谓步履蹒跚,命运多舛。在经历了2013年巴厘岛协定的短暂曙光后,2015年WTO内罗毕部长级会议再次就重大议题无果而终。这严重侵蚀了各国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第二个挑战是适应能力危机。全球价值链和新型国际生产网络的兴起呼唤以规制融合为核心的深层次一体化和新商业规则,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力量的壮大要求直面发展议题并实现公正的治理体系,气候变化、粮食安全、电子商务、数据流动等越来越多的“与贸易有关的”新议题亟待解决,仍处在传统规则与治理框架下WTO显然应接不暇,力所不及。第三个挑战是替代危机,即以WTO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正面临着来自区域贸易协定的竞争,这使得G20所支持的通过多边治理体系实现全球联动经济增长目标受到挑战。区域贸易协定不断泛滥增加,使得全球贸易体系中的“碎片化”趋势增加,一些“高标准”区域贸易协定(如TPP和TTIP等)就“边界后措施”或国内规制融合问题达成新规则,超越了WTO治理范畴,更多的是反映发达国家在全球价值链模式下的新兴商业利益,对平衡的多边主义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影响。
-
问二:此次主办G20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体现,中国在峰会上强调解决阻碍世界经济新增长和新发展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强调各国之间合力在结构性改革、增长与发展等宏观政策上进行密切而有效的协调,提出了“中国方案”,但是这些方案仍然属于弱约束力的倡议,中国是否可以在现在这个阶段抛出强约束力的国际规则,一方面推动裹足不前的WTO多哈回合,另一方面展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哪个领域可以成为这一突破口?
-
【邢厚媛】我认为G20机制本身就是一个非约束机制,正如美国曾经倡导的APEC。中国利用G20主办国的这次机会提出中国方案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这是一个舆论场,我们提出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与G20加上八个受邀国家共建了一个“中西结合的药方”,在此之前包括G20、WTO都是西医药方,而这次加入了中国元素、中国理念与中国主张。我们用一年时间举办了70余场不同级别的会议,才会促成最终公报的多项成果。
-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最大的变化就是基础设施的巨大变化。以山东为例,其经济之所以发展如此迅速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它是全国第一个利用亚行和世行贷款修建了遍布全省的高密度高速公路网。今天中国运用的高速公路和两万多公里的高铁达到了缩小区域差距、进而调度全国资源、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效果。中国用自己的实践树立了自信,正如习主席所讲我们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理念先进且有效。中国提出的“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就是“中医”的部分,是治本的,因为其解决的是根本性系统问题。G20峰会是我国在非约束性的机制下亮出自己的主纲,推广自己的理念,并且告诉世界“我们不是开茶馆的,我们要做行动队”,也就说要把一个非约束性的舆论场转变成一个能够落地的行动方案,所以我认为中国的务实精神和中国的发展实践证明了中国方案(中医)是有效的,是能够治本的。杭州峰会把一个舆论场转变成一个可以提出行动方案以及变得有约束力的一个地方,实际上这已经是约束和非约束的混合体了,有了这样的基础中国再去推动多边谈判,提出完全约束性的国际规则就会水到渠成。
-
【刘志彪】目前中国尚未具备推出强约束力国际规则的实力。规则提出的决定因素在于实力,现阶段,中国的经济实力尚未达到能够提出约束性规则,并促使其他国家积极响应的阶段。
-
问三:习主席在杭州峰会中对全球治理提出了“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的政策建议,中国也带头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最近通过的《外国投资法》修订草案,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请问三资法合一的做法会对我国外商投资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护?
-
【刘志彪】对外资的吸引力主要是三个方面——政治稳定、产权保护和产业领域的彻底开放。其中,良好的法治是必要条件,但在政治稳定、产权保护做好的基础上,新的开放领域、开放内容对外资才具有真正的吸引力,其中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是最具吸引力的,如果服务业开放做得好,就能够带来“二次入世”的正面效果。
-
问四:G20通过了全球首份《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由此,继多边贸易体系、多边金融体系之后,投资体系也不再是空白。国际社会曾经多次发起构建多边投资体系的举措,如OECD发起的《多边投资协定》(MAI),多哈回合“新加坡议题”确立了贸易和投资这一议题,但最后被抛弃。《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是否意味着国际社会有重启多边投资协定的意愿?
-
【刘志彪】在投资领域,双边投资协定较易实现,多边体系则比较困难,可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贸易领域,在发挥各国比较优势后,会影响一国的国家竞争力,如果控制得不好会对国家产业形成冲击力,但是这些方面较易控制,对国家的税收、就业和执政等方面都不会有过多影响,而且还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增长,有助于发挥比较优势。但投资情况不同,一般东道国更加欢迎投资而非贸易,因为投资带来税收、改善就业,而且也能够带来贸易。但另一方面投资也更容易影响执政,对东道国利益的影响更广更深。故双边之间的投资协定更容易达成,至于多边层面,我认为,现阶段要让各国达成一致,几乎是不可能的。
-
【盛斌】此次峰会达成的《全球投资指导原则》虽然是“非约束性”的“原则性宣示”,但终是为未来达成多边投资规则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它为各国协调制订国内投资政策和签订对外投资协定提供了重要指导,为构建透明、稳定和可预见的国际投资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也为恢复与促进跨境投资增长创造了新的制度性动能。该指导原则只是通向达成多边投资协定或制订全球投资规则的初步,G20接下来还须开展许多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在当前缺乏进行多边投资谈判的坚定政治意愿与广泛商业基础的情况下,落实原则的进程将会十分艰巨。尽管如此,G20仍然可以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引领作用,尝试性地推进以下工作:第一,通过贸易投资工作组建立稳定的推进机制,将G20作为一个协调国际投资政策的重要平台;第二,促使更多的G20以外国家接受该指导原则,并将其作为制订本国投资政策和签订国际投资协定的准则;第三,以该原则为基准,G20成员重新审查已签订的国际投资协定,并根据情况采取澄清、废止、替换、修订和完善;第四,在指导原则下对具体投资议题开展细化讨论,逐步凝聚共识,在每个议题下形成核心“构件元素”及其他“政策选项”,并澄清其概念与内在联系;最后,探讨创建一个新的多边投资协定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适时启动谈判。
-
问五:杭州峰会通过了《G20深化结构性改革议程》,决定大力推动结构性改革,包括“促进贸易和投资开放、推动劳动力市场改革及获取教育与技能、鼓励创新、改善基础设施、促进财政改革、促进竞争并改善商业环境、改善并强化金融体系、增强环境可持续性、促进包容性增长”等等。请问,G20推动的结构性改革对各个国家、对国际社会意味着什么?
-
【刘志彪】结构性改革对各国都是需要的,对中国而言就是全面深化改革,中国主要是调整产能过剩,产业政策的做法需要逐步让位给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尽量少参与竞争。发达国家的问题在于福利国家财政赤字、货币贬值,但是这更多的是一个政治问题,而非经济问题。
-
【盛斌】当前,基于全球价值链的规则竞争已愈演愈烈,美国主导的TTP、TTIP协定占据先机,但中国也不甘落后,“促进包容协调的全球价值链”倡议正是一个回应的产物。中国提出的这一倡议引领G20成员继续加强能力建设,在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和中小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最相关的领域开展研究并采取行动,包括基础设施、技术支持、贷款、供应链连接、农业、创新、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和负责任企业行为。
-
问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刚刚度过了三周年,有了很大的成就,比如推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模式、多项海关监管创新措施,自由贸易账户融资超过了5600亿,但是很多学者认为还存在很大的创新空间,尤其是金融领域的制度创新,例如“金改40条”的细则迟迟未出台,没有完全达到《总体方案》中的要求,对此,包括中央与地方事权,您怎么看?
-
【刘志彪】“优惠政策”的思路是错误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试验”应是改革,而非优惠政策。如果再延续优惠政策的做法,只会造成人为洼地,不利于实现自贸试验区“试验”的真正意义。所谓改革试验区主要改革政府职能、负面清单的执行、金融改革怎样既放开又能够有效监管,才是“试验”的核心。
-
【蔡宏波】作为首个设立的自贸区,上海自贸区被寄予厚望,不仅承担试验挖掘改革开放二次红利的重要使命,也承担着“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模式”之重要任务。白驹过隙,上海自贸区已经3年,广东、天津、福建以及其他7个自贸区也已获批。作为自贸区先行者和“老大哥”,上海自贸区是否有足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后来者学习和模仿呢?
-
目前,自贸区改革事项大体分为6个方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业扩大开放、金融制度改革、货物贸易监管、法律体系保障。仔细观察会发现,业已取得复制、推广经验和创新措施的主要还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集中在工商登记制度、货物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少数服务业部门外资准入等方面。即便这些已初见成效的方面,改革和创新力度仍不尽如人意。特别是负面清单管理,承载着很高预期却饱受诟病。就如参加第26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的国外自贸区管理者提出的,“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可能过长、负面清单中的监管措施透明度不高。”各方寄予厚望的金融制度改革和金融服务功能拓展、法律保障制度等方面更是进展缓慢、未见成效。这方面,上海自贸区显然没有用足中央给予的先试权。先行先试意味着中央允许在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尚未形成具体执行方案或者尚未达成各方共识的条件下,上海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计和大胆实施为实现自贸区总体建设目标之各项具体政策。在金融制度改革方面,国务院总体方案早已明确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先行先试,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市场化定价,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及时解决试验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但上海有些浪费了自己的优势和中央给的支持。陆家嘴、金桥、张江聚集有大量的金融服务业和科技研发企业,2014年12月中央扩围将这三个区域纳入自贸区,显然是进一步为上海在金融制度改革、服务业扩大开放等方面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创造试验条件。而这也正是国外自贸区管理者评价上海自贸区建设进展时期待尽快突破的最重要方面。
-
预期与现实的差距表现在上海,但根源在“北京”。上海虽有负面清单,但中央部、委、会的正面清单思维一时尚难改变,过分审慎的监管、视风险如洪水猛兽,叫人如何期待实质性的汇率自由化、利率市场化?中央的战略部署高瞻远瞩,对上海自贸区的殷殷期望也有目共睹。不过,中央并未赋予决策自主权和立法权的先天不足让每每不知“能否做、如何做”的上海一样要“跑部进京”。在京部、委、会也着实为难,金融业、医疗卫生、教育服务、文化娱乐,谁又愿意先动自身庞大的固有利益?中央交给部门和地方,部门和地方等着中央,部门之间利益又纵横交错,如果上海无法走出这一困局,自贸区前景实在堪忧。例如,能否在上海设立自贸区中央联络办公室?这不仅地理位置居中,更重要的既协调中央及其部、委、会,也协同沪、粤、津、闽和其他自贸区,真正给予上海领头雁的地位,这样上海才能不再顾左右、不再回头看。也许出于种种原因,目前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尚未统一认识而积极配合,但上海不能等、不能靠、不能要,避免纠缠于利益集团“集体行动”逻辑导致的政治博弈,那会错过早期收获政策红利的大好时机。上海需要一步到位的试验,而不是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应该敢担风险、勇于冲锋,以当年开发开放浦东带动沿长江乃至内地整体开放的无畏勇气挑战金融市场自由化等未敢触及的敏感地带,而不是欣喜甚至止步于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最易取得速成效果的领域,这样上海才真正称得上中国二次改革、二次开放的排头兵。
-
问七:请问在法治、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化程度等相对发达国家不够完备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投资,中国企业的利益如何予以保护?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家可以或应当从哪些方面进行制度构建?从企业层面来说,应当采取哪些切实的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
-
【邢厚媛】G20峰会谈到了要消除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今后我们也会在双多边政策协调、政策机制方面强调关于贸易和投资保护的问题。中国立场将更加鲜明地保护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利益。目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除了不丹外,我国都有双边外交关系,在外交关系框架下有双边经贸联委会的工作机制,有使领馆的保障,同时我国与多数国家都签署有投资保护协定,并且与部分国家间已签署或正在谈判自由贸易协定。一带一路是中国经济外交战略的重点布局区域,国家一定会调度行政资源、政策资源以及双多边谈判外交资源上来加大对这个区域的开放。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会放缓对其他国家的投资,我国在其他区域也有别的计划,比如说中非合作计划、中国与发达国家“1+1+1>3”的国际产能合作、中国与拉美间的“3乘3”模式等。一带一路沿线上的投资合作是双向合作,要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效果,把这个区域构建成跨国产业体系,这个体系将会与我国国内的区域发展密切结合。
-
《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实际上是一个行动纲领,它与国内至少18个省份以及长江经济带战略、沿边开放及西部大开发是紧密相关的,所以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走出去”战略问题,而是一个内外联动、双向开放、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战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尽管有些地方投资环境比较复杂,但中国有众多的双边协议、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保险,所以我强调要到这些国家进行投资。中国现在跟很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已经超越了经济合作本身,因为我们也有安全、文化方面的合作。我们都知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应该优先发展的领域,所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硬件环境会在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合作的推进当中得到改善。更为关键的是,中国的产业体系将会与这个区域形成新的互补,形成一个由中国带动的跨国产业体系,让更多的国家加入到全球化进程中,并从中获得利益分享。这个区域中的许多国家在上一轮全球化进程中被边缘化,它们跟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而中国希望用包容发展的方式顾及这些“弱势”群体,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国家投资没有风险,虽然有风险,但我们有自信,办法总比问题多,要想办法去解决,所以不管从理念上、法律体系上还是具体的保障措施上我们都应与沿线国家进行合作。
-
【刘志彪】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必须依靠全球价值链,我们要通过加大技术研发和对市场网络营销的投入,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重塑,来转移富余资本和产能,使我们自己的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产业升级。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们要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迈进,背靠我们巨大的内需市场、丰富的产能以及巨额的资本形成能力,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网络品牌、物流金融等非实体性高端服务业活动。
-
【申明浩】首先对外投资肯定要结合产业链进行投资。以产业链为视角,美欧与东亚是两个不同的发展路径:美欧的服务业优势较为明显,所以它们在全球产业链导向上都是从服务业角度进行投资,其服务业正在向东亚渗透;而东亚相比之下是制造业比较强,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尤其是中国制造业日益增强,所以希望通过制造业整合全球价值链,通过一带一路进行产能合作。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产业是在一条价值链上的,大部分东盟国家的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1/3,其次大部分东盟国家劳动力素质不如中国,所以会大量吸收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且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人口比较多,单广东省就有3千万。一带一路大部分沿线国家都是小型国家,它们吸收一小部分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当地产业升级发展及就业都会有很大好处。正如习主席所说的一带一路是“各国共商、共建、共享”,促进中国产业产能的国际合作。但目前中国跟“一带”沿线要通过的中东地区在产能方面的合作还很有限。
-
总体上,发达国家市场大、消费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且法治健全,对企业来说营商环境比较好。但从更大的格局来看,非洲、南美、中东才是未来经济增长潜力巨大的地区,比如非洲的市场潜力就很大且比较容易辐射扩散。以广东为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很多企业更为重视非洲地区,如传音控股在非洲已成为第三大手机品牌商;华坚鞋业在埃塞俄比亚很好地运用了非洲的劳动力资源和市场资源。由于这些地区市场发展空间较大,可能是未来30年经济高速增长的地方,而且发达国家在这些地区渗入程度不高,所以跨国经验不多的中国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就不是那么激烈,在这些地区更容易占领市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取势与取实”的抉择问题,如果是“取实”——为了稳定地获取优厚的、显性的回报,那就比较适合去法治健全、市场化程度高的发达国家投资;如果是“取势”——从长远战略考虑,为了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立足一个更大的格局精耕细作,那就比较适合去中东、中东欧、非洲、南美等地区,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不一定欧美发达市场是最优选择,可能是选择非洲等未来发展潜力更大的地区更好,尤其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非洲可能更有利于其发展品牌。
-
问八:《G20公报》提出必须建设有效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架构,G20同意继续推动国际金融机构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您对此怎么看?尤其在人民币已加入SDR,G20的这一倡议对SDR的未来改革意味着什么?
-
【刘志彪】首先,中国金融的发展和开放,根本的目标是要服务于中国的实体经济。逐步建立和形成有效的国内外融资体系,目的也是为了促进中国实体经济的逐步强大。在这样的目标下逐步开放中国金融市场,才能真正对中国乃至世界经济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纯粹为了金融市场的“开放”而开放,在不具备必要条件的前提下急于冒进,有可能会酿成巨大的灾难。其次,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还不太成熟,金融机构抗风险的机制和能力有待很大提高。这种现状下,中国金融的开放必须要循序渐进,切莫急于求成。
-
【盛斌】G20需稳步推进国际金融与货币改革。在金融稳定方面,G20需着手推动建立一个联合监管机制,以解决跨境监管规则的统一和协调问题。同时,G20应推动构筑一个广泛的、多层次的金融安全网。在国际货币改革方面,G20要进一步推进IMF改革,逐步扩大SDR的使用范围,例如,推动SDR在大宗商品定价中的使用、在财务和统计数据中推广SDR的使用、发行SDR计价债券以及完善SDR与主权货币的兑换机制等。
-
问九:习主席在杭州峰会中提到中国愿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同沿线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也能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您觉得我国产能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转移能否顺利进行?
-
【刘志彪】一带一路战略最重要的是落实,目前只是一种开放的理念,通过全球价值链,中国将相对丰富、有竞争力的产能转移出去,实现全球合作,才能发挥全球话语权,离开全球价值链就不会有话语权。
-
【申明浩】中国目前制造业劳动力价格优势已经不明显了,但中国制造业的综合要素还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如制鞋业、纺织加工业是纯粹的成本导向型产业,中国的优势已经不明显。但有一些产业比如电子加工产业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平,需要一定的资本投入,同时也是技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越南和柬埔寨这些国家缺乏高素质的工人,不具备很完备的产业配套,也没有很好的基础设施,这些方面中国还是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的。以深圳为例,其转型升级比较成功,其智能硬件、智能手机、智能终端这些产业做得非常好,但要素成本在快速上升。而在东南亚投资的成本比较低,很多内陆城市通过企业补贴希望吸引深圳的企业能转向内陆,但很多深圳企业并不愿意去,因为深圳具备了比较完善的产业配套环境,如手机产业价值链99%的环节深圳都已具备。东部沿海地区的生产成本确实高,据估算,深圳的生产成本是西部的5~7倍,而香港是深圳的3~5倍,因为中国幅员辽阔,整个经济盘子很大,有很大的腾挪空间。另外,中东西部生产成本梯度已经拉开了,这样可以把中国劳动力资源优势延续更长时间。中国东部地区的高端资源要素跟美国和欧洲相比较低,所以中国将形成一个梯度比较明显的产业分工,部分产业可以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可以延长中国的资源禀赋优势。至于电子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向国内内陆城市转移还是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谁比较适合,我认为,这其中可能会有一种产业的规制。像附加值高一点的电子产品是比较适合转向内陆城市的,因为内陆市场是中国市场需求增长潜力较大的市场。中国的基础设施非常好,产品运输比较便利,而这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还都不具备,比如印度虽引进了西方制度,但基础设施并不太好,很多制造业在那里很难发展下去。相比印度,中国在通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货物生产、贸易的交易成本方面就具有优势。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产业价值链上分工优势,但不具备基础设施、劳动力素质等中国所具备的优势,所以我们可以将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制鞋业等转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
【唐宜红】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迅速攀升,据美国国会研究服务机构统计,2013年中国工人的月工资已比墨西哥工人高出50.5%,比越南工人高出了168%,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优势正在逐渐消失。在这种背景下,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中西部地区或周边国家梯度转移已成为大势所趋。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加强中西部重点开发建设,引导产业由东向西梯度转移。实现包括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内的产业合理转移已经成为了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然而是否意味着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简单地从我国沿海转移到内陆城市?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对此,我们应当思考以下三方面问题:
-
首先,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否任何情况下都适合转移?这可从承接地和转出地的现实条件进行分析。第一,产业链的配套转移是考量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否适合转移的基本条件。众所周知,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并非生产链中劳动密集型环节的简单转移,从产业链视角看,更需要上下游链条的配套转移。产业链的配套转移一方面需要产业环节的多样性和全面性,另一方面也需要服务于上游供应链的物流、交通和通讯等系统建设,以及服务于下游销售环节的平台,如电子商务平台等。第二,产业转移后的“产业空心化”问题是转移前需要考察的重要问题。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或跨国转移,会带来东部地区原有重要产业甚至支柱产业的消失,因此,对于短期内新兴产业无法充分发展、传统产业又难以替代的东部地区来说,如何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外移的同时实现价值链“低端环节剥离”和“中高端环节跃升”是亟需考虑的重要问题。第三,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同时能否实现企业的本地化发展是实现产业转移的前提。在劳密型产业转移中,东部地区企业需要有适应当地生产、不断融入当地产业链的能力,而中西部地区也要有足够的政策措施、基础设施、科技人才、产业平台等“留得住”企业的能力。
-
其次,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如何转移,可从时间、空间和产业等三方面进行考察。第一,从时间上要把握循序渐进转移。事实上,我国东部地区劳密型产业仍有一定发展空间,其部分产业的发展空间与优势短期内不会消失。简单盲目地转移可能会影响当地就业甚至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第二,从地域上要有选择的“试点性”转移。目前数中西部地区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很多产业部门尚未得到有效发展,产业配套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对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承接力较差,不过部分中西部地区城市如重庆、武汉、郑州等则拥有良好配套设施和完善的工业园区,因此产业转移应在地域上实行有选择的“试点性”转移。第三,从产业链上要做到“转移”与“升级”相结合。从价值链视角看,劳动密集型产业既包含附加值较低的生产环节,也包括附加值较高的生产性服务环节,故其转移要实现低附加值环节向外转移,而东部地区则需更加注重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等现代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不断实现产业升级。
-
最后,承接地应在产业转移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第一,防止“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产业转移。当前市场的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对外来企业采取歧视政策的现象仍然存在,阻碍了劳动力等资源自由流动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构建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途径。第二,避免“招商恶性竞争”带来的“过渡产业转移”。虽然部分西部城市还未达到招商引资的要求,但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和税收,纷纷开出优惠条件,甚至鼓励大量污染、耗能产业向本地转移,竞相“向底线赛跑(race to bottom)”,形成了恶性竞争,这种“过渡产业转移”不仅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甚至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第三,预防中西部地区对东部地区价值链的“过渡嵌入”。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向中西部转移,一方面带动了中西部经济发展和就业,另一方面也势必造成中西部地区嵌入由东部地区主导的价值链上,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中心-外围”格局的嵌套模式将越来越牢固,因此,中西部地区在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同时不断培育竞争新优势才是防止“过渡嵌入”的必要途径。
-
当前,以产业转移为重要内容的一带一路战略规划进展如火如荼,已经得到多数国家的广泛认同,但应当看到沿线多数国家的产业转移承接力还不强,这就决定了我国以一带一路为平台的产业转移会遇到一些障碍,因此,我们在未来的一带一路实施中,应逐步推进产业转移,有重点地选择转移目的国,实现我国产业转移与升级的有效结合。
-
问十:马云近期呼吁全世界建立一个eWTP(电子世界贸易平台),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参与全球化,让消费者在这个平台上实现“全球买、全球卖”。“全球电子商务平台”被写入G20公报第30条,eWTP到底是什么,对全球贸易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
【申明浩】现在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甚至有观点提出“去全球化”或“去一体化”。中国是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服务贸易也日益增加,是全球化的受益者,所以中国强调全球贸易要自由化,而且全球贸易自由化本身就符合世界发展潮流。我们发现,实际上对于贸易便利化诉求最大的不是大型企业而是中小型企业,因为:第一,政府没有给予中小企业更高的贸易资质,导致抽检率高,产品通关周期长;第二,这种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障碍。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商应用场景国和最大的互联网技术应用国,而美国是最大的互联网技术研发国。跨境电商对于中国市场而言是较大利好,解决了很多中小型企业的问题,也解决了个人就业问题。“eWTP”围绕通关便利化问题,这个概念提得非常好。今年政府本来针对跨境电商提出了“四八新政”,主要就跨境电商征税问题出台政策,以前的行邮税比较低,实行“四八新政”后征收增值税,货值越高税收越高,所以进口订单大幅下降,这对跨境电商行业产生了抑制作用,不过几天之后这些政策就被叫停了。我认为,政府对一些新型国际商务业态暂时不要用传统的政府规制和产业政策去规制,因为在还没有看清楚新兴业态发展特征和规律,也还没有想清楚它的影响因素到底有哪些的时候,就贸然出台一些政策可能会妨碍竞争,加剧旧势力的垄断,造成不良的市场后果。未来应放宽对eWPT这种全球化趋势的限制,这对发展中国家是有利的,也是维护WTO贸易准则的一个突破,因为以前都是在实体经济下使用WTO准则,现在则与虚拟市场结合起来,把网络市场的区域障碍打通。网络业态具有爆发性的增长特质,初步形成的网络生态系统需要一种新的监管模式,相应的监管观念和思维也需要发生转变。至于是监管贸易平台还是监管平台上的小型企业的问题,我认为监管平台上的小企业是非常难的,基本上操作不了。目前能做的就是放宽对平台的监管,目前政府所采取的措施也是如此,因为如果用传统规则去遏制这种新兴业态的发展,那么其潜在的优势也就消失了。譬如中国台湾地区对互联网进行较高强度的监管,导致其没有出现诸如支付宝、微信支付这类网上支付平台,也没有网络叫车服务等新兴事物的爆发,所以其新型业态的发展远不及大陆地区。对互联网监管较严的欧洲、澳洲等国,其互联网发展也不及美国和中国。
-
【盛斌】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这份旨在“促进贸易开放和一体化、支持经济多样化和工业升级”的综合性贸易增长方案中包含不少亮点。接纳eWTP便是其亮点之一。这一战略中的一些工作在未来有可能成长为更加宏大的构想。例如,在数字贸易方面达成一个多边协定,改进数字支付服务的规则,促进发挥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就业与中小企业融入全球市场。
-
参考文献
摘要
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在中国杭州举行,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达成了许多重要共识,共同制定了《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和全球首个多边投资规则框架《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一致通过了《G20创新增长蓝图》,并且第一次就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行动计划,同意推动《巴黎协定》尽早生效,发起《G20支持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工业化倡议》和《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G20领导人决心合力支持G20继续聚焦世界经济面临的最突出、最重要、最紧迫的挑战,加强政策协调,完善机制建设,扎实落实成果,引领世界经济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增长。
关键词
二十国集团(G20) ; 杭州峰会 ; WTO ; 贸易 ; 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