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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美国小说之父”,是19世纪唯一将白人与印第安红人①的关系视为写作重心的重要作家(Maddox,1991:6)。他创作的32部小说中,有11部以印第安人为主体,而最脍炙人口的,莫过于“皮袜子五部曲”。②库柏的印第安书写对后世作家及影视编剧影响深远,奠定了美洲印第安人在世人心目中的形象(Wallace,1954:423)。但由于文学史家更乐于从文学思潮着眼,而库柏的创作,正恰逢美国浪漫主义思潮风起云涌之际,故人们几乎形成了一种对库柏的浪漫主义认知路径。因此,自20世纪中期库柏在西方重新引起重视以来,围绕其印第安书写,人们讨论得更多的是其中的传奇冒险情节、富有浪漫色彩的北美风光、精神高贵的英雄人物及“高贵的野蛮人”(Noble Savage)等,鲜有人谈及库柏如何利用文学介入当时的印第安人事务及其文化相对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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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相对主义思想最早产生于18世纪,伴随着德国和意大利反对法国的文化入侵而诞生,文化相对主义学派则是20世纪初由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Franz Boas)首先提倡,二者在基本思想的运用上相去不远,但后者是针对美国的语境而提出的。文化相对主义在不同的理论语境中的含义有所不同,但其共同的核心是否认普遍价值,认为人们只能从文化的内部去判断一种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的文化价值观,而无法判断其价值好坏(Von Dohlen,1997:19)。甚至连杀婴罪或食人俗等为现代文明所否认的生活习俗,文化相对主义者也认为只能从文化语境内部去理解其要义(Lachmann,1991:74)。这引起了哲学思想界的质疑,比如瑞秋(Rachels,2012:14-29)在其多次再版的著作《道德哲学元素》提出,这一思想会使人类陷入道德虚无主义,并失去前进的方向和进步的动力。对此,人类学家约翰逊(Johnson,2007:794,799)的回应是,文化相对主义并非道德相对主义,它强调客观地去对待其他文明,“文化相对主义首先是一种调查法”,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升我们自己的道德感”。由此可见,文化相对主义着眼于“自身的提高”,“反对在不同文化之间作价值比较”(杨须爱,2015:107),也反对民族主义与白人中心主义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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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库柏时代,文化相对主义学派不仅尚未形成,恰恰相反,那正是美国人昂首挺胸、高歌前进的时候,国土扩张和“文明开化”被视为天命所在。本文拟通过对“皮袜子五部曲”中受到“基督教化”的红人钦加哥(Chingachgook)和接受“印第安化”的白人纳蒂(Natty Bumppo)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库柏如何超前地倡导文化相对主义以推动不同种族的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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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文明开化”与“文化相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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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格鲁遵从”论(Anglo-conformity),也叫“盎格鲁一致论”,是美国针对非盎格鲁人/“亚民族”的一种理论,也是美国民族研究5种理论中的第一种。①这一理论要求“亚民族”要遵从(经美国革命改造后的)英国体制,沿用英语以及以英语为导向的文化范式,使之成为美国生活的主流和规范,而较温和的“盎格鲁遵从”极可能统领着美国史上的同化主义思想(Gordon,2010:88-89)。这一思想最早可追溯到17世纪,而欧洲关于文明优劣有别的思想则更加源远流长,可追溯到古希腊。总之,远在美利坚共和国“诞生”之前,持种族优越论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就认为,改造、同化“他者”是天赋使命,因为他们代表着文明发展的更高层次。此后,这一思想主导着白人主流社会的种族政策,印第安土著和移民都是被同化的对象。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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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不久,美国就对印第安人完成了武力征服,此后,文化改造几乎成了美国处理印第安问题的“唯一方式”(李剑鸣,1994:3)。美国国会在1793年就制定了《与印第安人交往法》,规定“在友好的印第安部落中推动文明开化”(Prucha,1995:140),1819年通过“文明开化基金法”,此举象征着该政策初具规模性和系统性(李剑鸣,1994:93)。总的来说,无论是自愿开化、文化围剿,还是后来的强制同化运动,美国对印第安政策的核心思想都是文化征服,而不是种族灭绝(尽管从后果来看,实与种族灭绝无异)。如李剑鸣(1994:88)所言,“美国政府并未从理性上公开选择这种种族灭绝政策,战争、迁移和驱赶一类措施,大抵都是应付眼前迫切需要的权宜之计,美国政府的主观意图,在于以文化方式同化印第安人,从根本上解决‘印第安人问题’。”然而,尽管保留地的美洲土著相对孤立地生活在边远“飞地”,他们却依然对祖先的文化与族群身份深感自豪,而特殊的法律地位也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族群分离,由此,印第安人只是部分地接受了主流社会的文化范式和文化价值观的同化(Gordon,2010:109),这也导致白人与印第安人的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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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19世纪初,白人社会对“文明开化”红人的前景,仍普遍感到自信与乐观,但也有少数悲观者认为“野蛮人”是不可开化的“低级”种族,不可能“进化”成“文明人”。本质上,这两种观点都主张“盎格鲁遵从”论。库柏(1852:287)虽然对同化主义也持悲观态度,但他并不认为文化有高下之分,反而认为“野蛮人”“也有着高贵的精神、得体的举止,以及原始人的英雄主义”。库柏(1985b:23)借探路人之口说道,“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天性,每种天性都有各自的法则。我用了很多年,才明白……白人学习红人的习性有困难,而红人学习白人也同样困难。我认为,双方都无法真正掌握彼此的真实本性。”此话道出了他的文化相对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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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袜子五部曲”讲述的是1740~1805年间发生在北美边疆的故事。北美边疆是历史上红人和白人交汇、交战、交融的地方,是“野蛮与文明的交界处”(Turner,1993:60),而其中最重要的两位主人公,钦加哥和纳蒂,正是身处两种文明冲突的最前线者,他们最终的价值选择,体现了库柏对同化主义和文化改造思想的深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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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明开化”的困境——以钦加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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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加哥是库柏塑造的第一位印第安人,也是其笔下最著名的“高贵的野蛮人”。他“公正、慷慨、好客、复仇心强、迷信、谦虚,而且常常是单纯的。”(Cooper,1985a:473)有人也许会疑惑:难道“复仇心强”和“迷信”不是带有明显的贬义吗?事实上,印第安文明强调“有仇必报”,“对犹太人和印第安人来说,宽恕是后来的基督教徒的一种腐化观念,报复才是印第安人司法中最常见的形式。这是一种高尚的激情。”(沃什伯恩,1997:26)印第安文化对报复的重视甚至渗透进了部族的司法制,“它和那些以成文法和国家权力为基础的社会的法庭、警察和监狱起着相同的作用。”(沃什伯恩,1997:29)文化相对主义者博厄斯在考察现代文明与原始文明的差异时,注意到,“原谅错误的品德对原始文化来说完全是陌生的,因为复仇几乎一直被认为是一种义务。”①库柏(1985a:140)也提到,“对于印第安人而言,复仇是美德。”在《拓荒者》中,约翰常回忆起年轻时与明果族人②的血腥搏斗,并引以为豪(Cooper,1985a:426, 185, 138-139等)。至于白人所认为的“迷信”,其实是因为红人部族都有自己信仰的自然神(沃什伯恩,1997: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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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多数学者所言,钦加哥是位集多种优点于一身的“好红人”。在《拓荒者》中,这位曾经的部族酋长接受了白人的“文化改造”而改信了基督教,并且有一个特殊的名字:约翰•莫西干(John Mohican),不难看出,“约翰”是典型的基督教名,“莫西干”则是印第安族名。约翰不愿意放弃族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他对过去的眷恋,这与后文即将分析的、纳蒂的取名形成了有趣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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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并未完全否认基督教,这是他受洗的主要原因。一开始,他也努力想做一名合格的教徒。在教堂听布道时,他正襟危坐,“一动不动,全神贯注”(Cooper,1985a:125),他也曾发自内心地感谢牧师,“神父,感谢您。您在月光明媚下的教导印在我的脑海中,伟大的神灵让人愉悦。”(Cooper,1985a:133)他还谴责坦普尔法官(Judge Temple)没有尽基督徒之宜(因为他以为法官故意射击埃芬汉(Effingham),但其实是误伤)而拒绝与他握手,直到发现是误会,才愿意与他做朋友(Cooper,1985a:86)。可见,约翰对宗教是很虔诚的,在他看来,信教者不可做违背教义之事。他对法官的误会也源于他对真理的思考,正因为他从来不盲信占据强权地位的白人,加上他近乎赤子之心的单纯,他对于复杂的“文明”社会的基督教信仰有着很多的质疑。因此,他曾追问伊丽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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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年轻的时候,他见过白人惩罚自己的白人兄弟,双方互相打斗,他们那时候就不敬畏上帝吗?约翰也见过他的英国和美国父亲们为了这块土地而用战斧劈彼此的脑袋,他们那时候就不敬畏上帝吗?彼此还能和平相处吗?约翰还见过大火吞噬了这块土地,还有它的子孙以及一位新酋长,那些放火者还能平静地活下去吗?他们就不敬畏上帝吗?!(Cooper,1985a: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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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的追问让伊丽莎白哑口无言。尽管在某种意义上,约翰混淆了基督教义和部分白人在生活中的背信弃义和残暴无情的区别,但这又反过来说明他的虔诚和单纯,而不是白人口中道德败坏、嗜血成性的“野蛮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约翰对白人的虚伪和残暴渐生疑惧,愈发怀念过去纯粹美好的部落生活,也对白人破坏、消灭部族的罪恶感到深恶痛绝,这种内心的不满终于在一次醉酒后因被白人责骂为“野兽”而爆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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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约翰是野兽吗?”印第安人慢慢地回答道,“是的,你没有撒谎,放火者之子!约翰是兽……我的父亲们来自盐湖的湖边,对于朗姆酒,他们避之而不及……但是眼光敏锐的勇士和商人紧随不放。一个带着长矛,一个带着朗姆酒……邪恶的灵魂都被灌醉了,它们让他放松了警惕。是的,是的,你说的没错,雏鹰,约翰是一个基督徒野兽。”(Cooper,1985a: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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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约翰眼里,白人带来了“文明”,也带来了摧毁精神的烈酒,正是白人让印第安人变成了“野兽”。历史上,白人确曾为了争夺资源而忘恩负义、巧取豪夺、背信弃义、残暴无情,而深受摧残的印第安人也难以客观地看待白人的文明,他们眼里只有现实的残忍、宗教的虚伪,以及充满弊病的社会。在他们看来,即便白人的工具文明遥遥领先,但在道德和文化上远不如自己的部落社会,身处白人社会也不会幸福。约翰就持这种观点,他认为,变成了“野兽”的红人已不再是真正的红人,而是受到白人文明侵蚀后已经“变坏”的红人。这段“酒后真言”也表明约翰内心对白人文明的拒斥及其殖民入侵史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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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约翰的边缘地位,所以这种不满常以更隐秘的方式表现出来。即,当基督教义与部族信仰相冲突时,约翰会感到挣扎、痛苦、愤怒。比如,牧师要求约翰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内心的平和、宁静,而这种基督精神却违背了强调战斗和复仇精神的部落文化。对此,沉默的约翰虽极力克制,但其神态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不满,作者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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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与白人相处,莫西干人已经养成了半文明、半野蛮的习惯,但却依然更加倾向于后者……尽管屋外寒冷异常,他却没有带帽。乌黑的长发遮住了他的额头、他脸上的王冠形纹章、甚至脸颊;同时也掩盖了他的想法,那个只有知晓他过去和现状的人才懂的想法,那就是,他的“盛装”不过是为了掩藏过去的高贵灵魂带来的羞耻感,为了悼念过去的荣耀……他的双眼并不大,但黑色的眼珠在烛光中闪耀,而当他死死地盯着大厅下面时,眼中的光芒就像两股怒火。(Cooper,1985a: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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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段细致的描写可以看出,约翰虽然“入乡随俗”穿上了白人的服装,却依旧保留了红人的一些装饰特征,更重要的是,他的“怒火”暴露了他的“复仇之心”,他所怀念的,是过去作为印第安酋长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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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约翰对基督教的信仰是很有保留的。他始终没有真正信仰过基督教,也并未真正放弃原先的信仰,他对牧师说,“如果钦加哥可以活到夕阳西下……他将把自己听到的善知识传递给部族的人,而他们都会相信,因为谁都知道,莫西干人从不撒谎。”(Cooper,1985a:133)可见,在他心目中,“从不撒谎”的是“莫西干人”,勇敢、诚实的美德非基督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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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漫长人生的挣扎之后,临终之际的约翰还是选择了回归,他对纳蒂告别道:“鹰眼!我的父亲召唤我去那幸福的狩猎之园。道路很干净,莫西干人的眼睛又闪耀着年轻的光芒。我四处张望,看不到白皮肤;眼中所见,只有正直而勇敢的红人。再见,鹰眼!……你应该去白人的天堂,我则跟随我的父亲们。”(Cooper,1985a:427)可见,印第安人及其文明才是约翰的心之所向,而且,在他看来,红人与白人各有自己天堂,应互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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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约翰的视角,库柏指出了白人的宗教信仰及其殖民迫害和资本掠夺的矛盾之处。同时也指出,这些被主流话语视为处于文化链底端的“野蛮人”,实际上有着深厚的、坚不可破的文化传统。库柏这一观察已愈发为后人所认识,“印第安人虽然在物质和技术上处于劣势,但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不妄自菲薄,而且怀疑白人的习俗和制度能否带给他们幸福。”(李剑鸣,1994:94)此外,库柏(1985a:156)还借纳蒂之口回应了“文明开化”政策,“如果他们(印第安人)可以实现自治,那人们都不必为这两条河流而争得你死我活,这块适合狩猎的山脉,也可以留给他们真正的主人。”在他看来,文明社会应当给狩猎文明依旧很发达的印第安土著一个生存的空间,因为每种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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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文化相对主义”的代言人——纳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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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蒂与钦加哥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劳伦斯(2003:58)曾说两人“既平等又不平等”,两人的关系超越了契约精神、父子之情、夫妻之情,甚至超越了爱情,这种“永恒的友谊”是一种“新型的人类关系”。某种程度上,纳蒂的确是钦加哥的“平等”对应物:钦加哥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出色的表现而当上了酋长,并在部落被消灭后为白人社会所接纳,而纳蒂则成长于印第安部落,并靠努力和卓越而为部族所认可。但二人又是“不平等”的,除了白人的社会地位高于印第安人以外,纳蒂的学习能力似乎也远高于钦加哥,因为钦加哥并没有真正学会白人文明的精髓,而纳蒂却能够将他所认为的、优于白人的红人文化加以吸收,从而成为一位集两种优秀品质于一身的“新人”。事实上,这种形象塑造是作者(1985b:491)有意为之,“我发现,让我笔下的英雄人物兼具白人和红人这两种人的优秀品质,是很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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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钦加哥不同,纳蒂的姓名完全是印第安化的。他在不同阶段拥有不同名字,从年轻到老,分别是杀鹿人(Deerslayer)、鹰眼(Hawkeye)、探路人(Pathfinder)、皮袜子(Leatherstocking)以及捕猎者(Trapper)。赫氏(1876:141-142)曾指出,印第安人会用绰号来代指真实姓名,而一个人的绰号是别人根据其行为所赋予的,不同的绰号代表他性格或行为的不同部分,这几乎是一种重塑自我的仪式。享受这种“待遇”的并不止纳蒂,比如,在《杀鹿人》中,马奇(Henry March)被印第安人称为“赫里”(Hurry Harry),意为“动不停”,有时又被叫做“急性鬼哈里”(Hurry Skurry)。对此,库柏(1985b:498)解释道,“之所以会得到这两个绰号,是因为他行为鲁莽、举止轻浮,而且性急好动、终日不安宁,老爱东游西荡。”另一个白人汤姆(Tom Hutter)则因建水寨而被唤作“水上漂汤姆”(Floating Tom),而钦加哥的未婚妻希斯特(Hist)之名则表示“声喉美妙”(Cooper,1985b: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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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完全“印第安化”,是否说明纳蒂成功“印第安化”了呢?其实不然。不论是白人群体还是纳蒂本人,都不怀疑纳蒂血统的纯正性。在《拓荒者》中,白人群体风传他是一个“与野蛮人结盟的白人”(Cooper,1985a:265)。而且,相比钦加哥只敢在“撒酒疯”时喊出心声,纳蒂多次坦诚自己以白人血统为傲,他否认自己有复仇之心,“复仇是印第安人才有的激情,而所有认识我的,都知道我不是混血儿。”(Cooper,1985a:681)在最后完成的《杀鹿人》中,纳蒂对血统的强调次数要更甚于前几部(Cooper,1985b:529, 595, 782, 95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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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纳蒂所获之“绰号”,在印第安文化中,都象征着极高的荣誉,这表明印第安人对他是高度认可的,在他误杀了一名印第安人后,该部落酋长甚至想让他成为寡妇的“新丈夫”,就足以说明这一点。然而,这也说明了,同样是主动学习“异族”文化,纳蒂学得比“异族人”还好,而不像钦加哥那样始终处于尴尬的边缘位置。纳蒂不仅精通印第安语,还学会了打渔、狩猎,并能够像印第安人那样去战斗,因此白人称他为“真正的印第安战士”(Cooper,1985a: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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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加哥接受基督教化,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到主动再到放弃的过程,但纳蒂更多的是主动学习,因为在他看来,这既是生存所需,也是与印第安人打交道的最佳方式,如其所言,“凡是来到森林中准备与土著打交道的人,如想有所成就,都得按印第安人的习俗来。”(Cooper,1985a:514)纳蒂自己就以身作则,他不仅对特拉华族(Delaware)的习俗了然于胸,对于为他所不齿的明果族的习俗也一清二楚。在《最后的莫西干人》中,他凭借对明果族的了解,帮助英国军官海沃德(Duncan Heyward)识破了马瓜(Magua)的诡计,从而使一行人避免了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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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蒂对基督文明和印第安文明都比较了解,而不像钦加哥那样对异族文明充满疑虑。通晓两种语言的纳蒂因而成了沟通两种文明的理想使者,这与库柏在旅欧期间所充当的角色相似。①纳蒂常常为受误解的白人说话,但更多时候,他会替印第安人辩护,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在《杀鹿人》中,赫里每一次对红人的无端攻击,纳蒂都会耐心解释,甚至连为白人文明所不容的“剥头皮”恶习,纳蒂也表示理解(Cooper,1985b:528)。在《探路人》中,纳蒂说道,“剥头皮就是钦加哥的天赋,让他享受这件事吧。我们是白人,不可损伤死人,即便敌人也不例外;但在红人眼里,这样做是一种荣誉。”(Cooper,1985a:81)在这个意义上,纳蒂是一位文化相对主义者。如麦克威廉斯(McWilliams,1995:58-63)所言,作为文化相对主义者的纳蒂的思想远远超越了库柏所处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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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根据赫氏(1876:217-218)的介绍,“剥头皮”这一习俗并非如白人社会传闻的那么残暴和无度,“那些可怕的刑罚绝对没有想象中频繁”,而偶尔的刑罚虽然很残酷,但如果俘虏足够勇敢也可避过一难,“与其说是严惩,不如说是娱乐。”此外,赫氏(1876:216)曾问印第安人为何头上留着一小撮头发,而他得到的回答是,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杀死一人就可取得多块头皮,那对于别的战士是“不公平的”。换言之,如果以人类学的调查法进入印第安文明,就会发现构成其文化一部分的“剥头皮”,实质上反映的是红人的公平、诚实、勇敢与好战精神,而白人对“剥头皮”作为一种“恶习”的渲染与夸大,则是白人“丑化”“他者”的殖民话语构建的一部分。库柏显然受到赫氏的影响,在《杀鹿人》中,真正残暴无度的是白人赫里与汤姆,他们为了“剥头皮”以领取当局的赏金,不惜用尽阴谋诡计,而且惨无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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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他们领赏,”汤姆抬起头来说,阴沉地望着正在注视着他的同伴,脸上流露出来的冷酷和贪婪比仇恨和报复的心情还要强烈。“要是里头有女人,自然就有小孩,大小都是头皮,殖民当局都一样赏钱。”(Cooper,1985b: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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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因救人而被红人围困的纳蒂,因其勇敢和守信,不仅没被剥头皮,还得到红人的一片赞许。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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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蒂虽然跟钦加哥一样坚持自己的信仰与血统,但却不会对“异质”文明一概否认,这是二人最大的不同之处。纳蒂从印第安人身上学会了对大自然怀有敬畏之心、“用而不费”的生活理念以及诚实勇敢的美德等。事实上,纳蒂对动物生命的尊重是贯穿五部曲的精神之所在,而对于“文明社会”中白人以捕杀猎物为游戏以及奢靡浪费的生活作风,他则表示不满与谴责。总之,纳蒂并不否认印第安文明所独有的优秀成分,也不会对白人殖民文化中的劣质成分视而不见,在他看来,文明并无优劣之分,但与此同时,他又着眼于自身/白人文明的提高,这正是文化相对主义思想之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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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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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全面否认印第安土著文明的时代,库柏能以批判的眼光去看待它与白人文明各自的优缺点,足以说明其内省精神和远见卓识,而其笔下的两个典型人物形象则具体化了他的文化相对主义思想。钦加哥是白人试图用他们的文明去教化美洲土著的历史再现。小说展现了一位有血有肉的青年,让读者看到了历史洪流下小人物内心的困惑、挣扎、妥协与反抗,但他最终对部落文明的回归却表明了同化政策的困境。②相比钦加哥,纳蒂胜在能够吸纳其他文明并为己所用,也是库柏文化相对主义思想的代言人。但值得一提的是,纳蒂虽然部分地学习、吸收了印第安文明中的优秀成分,并成功地在印第安部落中实现了个人的英雄主义,但其“印第安化”也是失败的,因为选择性地将“异族文明”“为我所用”的他始终没能成为真正的印第安人,而所谓的“印第安化”只剩下工具性意义。讽刺的是,历史上,印第安人(尤以五大文明部落为代表)也曾努力地向白人学习技术与工具文明,但等待他们的却是文化围剿与殖民迫害。换言之,同样是工具性地对待“异族”文化,印第安人遭受打击,而白人纳蒂却被欣然接纳,这不得不说是对白人“文明”的辛辣讽刺,也是作者对白人中心主义之内在傲慢的深刻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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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世纪20年代,库柏按印第安人的习俗,称他们为“红(种)人”(redskins),这种以自然本色为指向的称谓是带有诗意的,但到了30年代,“红人”一词逐渐被抹上了种族歧视的色彩。而为了忠于原文,本文依然采用库柏的用语,但仍需指出,“红人”在库柏和本文的使用中均无歧视含义。参见:Wayne Franklin, James Fenimore Cooper: The Later Years,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7: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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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即“the Leatherstocking Tales”,其中“Leatherstocking”又译“皮裹腿”,“Tales”又译“系列故事/小说/故事集”,因该系列故事由五部小说构成,包括《拓荒者》(The Pioneers,1823)、《最后的莫西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1826)、《大草原》(The Prairie,1827)、《探路人》(The Pathfinder,1840)和《杀鹿人》(The Deerslayer,1841),故除了直接引语采用原翻译以外,本文统一译为“皮袜子五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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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5种民族理论分别是:“盎格鲁遵从”,“大熔炉”(Melting Pot),“文化多元论”(Cultural Pluralism),“文化生成论”(Emerging Culture),和“撞击-一体化”(Impact Integration)。参见:钱皓.美国西裔移民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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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尽管当时黑人占了总人口的近五分之一,但由于他们基本是奴隶,在种族歧视和文化歧视的双重作用下,黑人被视为“不可同化”的。参见:M.Milton, Gordon,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 The Role of Race, Religion and National Origi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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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博厄斯进而对此作了人类学的考察,并发现,原始社会之所以缺乏宽容,与生存前提、自我保护、社会封闭等有关,而“封闭社会之间的宽容和忍耐甚至在现代文明中也难于发现”。参见:弗朗兹•博厄斯.人类学与现代生活[M].刘莎等, 译.华夏出版社, 1999: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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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明果族(Mingos)是库柏笔下著名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坏”印第安人,但已有学者指出这一形象的塑造不合史实。参见:John T.Frederick,“Cooper’s Eloquent Indians”,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1956, 71(5): 100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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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库柏在旅欧期间(1826~1833)成功谋得驻法领事一职,并积极撰文促进大西洋两岸的相互了解,出版了几本旅游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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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一情节与赫氏所见证的印第安人对待俘虏的行为相类似,参见:J.G.E.Heckewelder, History,Manners,and Customs of the Indian Nations: Who Once Inhabited Pennsylvania and the Neighboring States, Historical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1876: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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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历史上,五大文明部落虽在劫难中依靠主动学习而获得奇迹般的新生和繁荣,却始终保留了部落的某些文化和制度特色,这为期待将其“美国化”的白人所不容,因此最终还是受到打击而走向衰弱。参见:李剑鸣.文化的边疆•美国印第安人与白人文化关系史论[M].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199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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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在种族优越论和强权文化的主导下,美国惯常以同化主义来处理种族关系。19世纪初,美国主流社会对“文明开化”本土印第安人充满信心,视之为“天命”所在。对此,库柏却表现了自己的忧思。在“皮袜子五部曲”中,他塑造了被“基督教化”的印第安人钦加哥和接受“印第安化”的白人纳蒂这两位“既平等又不平等”的人物,表达他对“文明开化”和同化主义政策的质疑和批判。其中,钦加哥的妥协、融入、挣扎与反抗,预示了“基督教化”的困境;而纳蒂虽然在表面上实现了“印第安化”,实际上却是坚定的基督文明信仰者。相比钦加哥,纳蒂胜在能够吸纳其他文明并为己所用,也是库柏文化相对主义思想的代言人。
Abstract
With the doctrine of racial superiority, the United States has always been trying to acculturate “the Other”. In the early 19th century, the mainstream society of America was optimistic about “civilizing” the Native Indians, which was regarded as “the Providence of God”. James Fenimore Cooper, however, was skeptical and critical about this. In “the Leatherstocking Tales”, Cooper creates two “equal and yet unequal” characters, that is, Chingachgook, a “civilized red man” and Natty, an “Indianized white man”, both of who demonstrate Cooper’s idea of cultural relativism. On the one hand, the compromise, struggle, integration and resistance of Chingachgook reveals the predicament of “Christianization”, while on the other, the superficially “Indianized” Natty is an unswerving believer of Christian civilization, who, however, can understand the Indian culture based on that of his own and is thus the messenger of Cooper’s thought of cultural relativism.
关键词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 ; “皮袜子五部曲” ; 文明开化 ; 文化相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