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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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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关系是指在特定时间内,国家之间、国家与地区或地区之间在贸易、金融、投资等经济活动之中所形成的稳定国际经济模式。现行国际经济关系萌芽于欧洲,发展于美国,逐步成长为以欧美为中心、亚非拉为边缘的国际经济模式。与之相适应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是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游戏规则”,明显对发展中国家利益考虑欠缺。然而,世界经济格局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已经悄然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西方国家转向“逆全球化”阵营,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则倡导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因而,只有构建有别于国际经济旧秩序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才能充分考虑新兴市场国家的广泛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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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初,尽管中国在形式上表现为主动式对外开放,但实质上是被动式对外开放,即主要表现为融入现行国际经济关系,接受和遵守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经过40多年的开放发展,中国已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巨大经济力量。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中国开始由以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生产力方面)转向促进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方面)构建的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将“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①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我国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②制度型开放实际上就是指在尊重各方意愿的前提下形成国际经济规则和制度体系,进而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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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所推动建设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是以融入国际经济为路径,以中国变革自身为基础,以循序渐进为方式。它不仅是中国国际经济关系理论的创新性成果,也是解决当代国际经济问题的时代答案。本文在考量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形成逻辑的基础上,深入探究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论特征以及中国在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创新实践,并进一步从新型国际经济关系视角对“制度型开放”进行理论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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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形成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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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必然结果,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提出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中国在对国际经济秩序以及全球经济治理的认知、接受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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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991年是我国“融入并适应”现行国际经济关系的阶段。由于西方国家的长期经济封锁以及国内阶级斗争影响,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经济发展整体滞后于世界,国际经济关系相对封闭,基本脱离于国际经济市场。为了改变这种状态,国家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政策,将对外开放的重点确定为引入国际经济通用规则、管理体制、国外资本和要素等等,使中国与世界接轨。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强调,我们“必须以更加勇敢的姿态进入世界经济舞台,正确选择进出口战略和利用外资战略,进一步扩展同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交流,为加快我国科技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更好的条件”。③这一时期,缺乏国际经济合作经验的中国在对外开放中摸索前进,主要思考“如何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问题,是既有国际经济关系的“观望者”和“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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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2011年是我国“参与并尝试调整”现行国际经济关系的阶段。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为条件,我国对外开放开始向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20世纪90年代初两极格局的结束促使国际社会普遍思考“建立什么样的国际新秩序”这一重大问题。对此,我国主张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④这意味着我国已经意识到国际新形势下国际经济关系需要变迁和转型。加入WTO后,我国与国际经济体系的联系更加紧密,在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国际交流方面更加频繁、广泛,对推动构建何种国际经济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和发展。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中国要与各国在“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①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中国将这一思想贯彻到实践中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显而易见,在这一阶段,我国对国际经济关系开始由“融入与适应”转向“参与并尝试调整”,从国际经济关系的“观望者”转变为“参与构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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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我国进入到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创新与引领”阶段。“新型大国关系”为“新型国际关系”的提出奠定了基础,同时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思想升华提供了条件。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进行演讲时,提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思想,即“面对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世界各国同舟共济的客观要求,各国应该共同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②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时,再次强调“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③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新型国际关系作了系统化阐述,中国将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④这就表明“新型国际关系”内含三重维度:“相互尊重”的社会维度、“公平正义”的伦理维度和“合作共赢”的经济维度。⑤“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是“新型国际关系”的经济维度,它以“合作共赢”为核心。与此同时,中国也围绕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进行了诸多创新实践。在这一阶段,我国开始对国际经济关系进行“理论创新”与“实践引领”,由国际经济关系的“参与构建者”转变为“创新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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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形成过程,其明显特点是以实践为依据,大胆理论创新。从中可以获得以下几点认识:(1)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在不断融入国际经济的过程中发展自身,并接受、适应最终引领国际经济规则,这是基本经验;(2)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世界经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最终目标;(3)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提升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能力,实施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这是行动指南。基于中国参与国际经济所获得的基本经验、目标指向以及行动指南,可以总结、凝练出中国所推动构建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论特征、实践经验以及制度型开放的理论与现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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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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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理论在中国渐进式开放的实践中不断丰满,也将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中不断走向成熟:一方面,它立足中国具体实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化的理论为指导,形成了一些得到实践检验的新的理论成果;另一方面,它从西方国际经济关系理论中吸收了有益养分,但并未拘泥于西方国际经济发展模式的框架束缚,实现了对西方国际经济关系理论的超越。不可否认的是,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理论仍在动态发展与持续完善过程中,并未完全成熟化、系统化、定型化,但其已经具备一个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所应具备的特征。若以“理念—理论—路径”大致刻画任何理论的架构,那么,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理论的独有特征突出表现在核心理念、理论内核和路径选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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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理论特征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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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理念,切实考量国际经济参与者的共同利益和均衡分配关系,突破了传统国际经济关系仅考虑自身经济利益的目标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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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经济全球化的逻辑可以描述为: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其隐含着不考虑他人利益。这在经济全球化中表现为:一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不惜采取“以邻为壑”的政策措施,尽可能大地摄取经济全球化的红利而不顾及其它国家的利益。由此所导致的不公平竞争加之“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必然引致强国对弱国剩余价值的掠夺和剥削。二是在解决世界难题时,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并未积极承担大国责任,而是逃避问题。譬如,面对经济危机后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发达国家不顾他国利益,而是在全球掀起逆全球化浪潮,以逆全球化来保护本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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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已经发展至“产品内”分工阶段的今天,各国利益显然被置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链条之中。2017年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均超过50%。①与此同时,全球挑战也越来越成为各个国家共同的挑战,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脱离其他国家而独立解决。因而,单纯建立在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上的理论逻辑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出于对经济全球化新变化的洞悉与精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该理念并非完全遵循“经济人假设”的理性原则,而是将各国视作一个有机整体,将谋求全球利益最大化视作最终目的,其不仅强调国家间或地区间共同利益,同时也强调共同责任。“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向世界传递了中国对推动建设更加美好世界的崇高理想,同时也得到了国家社会上的广泛认可。2017年2月10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写入联合国决议中。①同年3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在关于阿富汗的决议中以,及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的决议中都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②联合国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的认可和使用,表明了其对新时代经济全球化需要的高度适应,彰显了其对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积极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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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理论特征二:“合作共赢”的理论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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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理论明确以“合作共赢”为理论内核,继承了中国共产党人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思想,突破了零和博弈的西方二元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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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零和博弈,是指在博弈中一部分人得益,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就会受损,结果表现为所有参与者的得失之和为零。也就是说,在博弈过程中,赢家的得益来源于输家的亏损。在“零和博弈”二元思维主导下,西方大国必然持有“你输我赢”的心态,竞争角逐成为传统国际经济关系的主旋律。虽然传统国际经济关系也存在合作,但这种合作最终归属于竞争。这是因为传统国际经济关系合作的内在逻辑是期望在更大的空间争夺更多的利益,表面的合作背后实则蕴藏着利益上的“竞争对抗”,并且这种“竞争对抗”关系会随着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断崛起而越演越深,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国际贸易摩擦正是这一矛盾不断加深的表现。据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发达国家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迅速增加,就美国而言,2015年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的数量高达624项,是2009年的9倍。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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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零和博弈”思维不同,中国共产党人在国际合作中始终坚持互利共赢的思想。改革开放后,中国以合作的方式融入国际经济,逐渐踏出了一条以合作方式实现共同增长的经济发展之路,互利共赢思想在中国全面融入国际经济社会的过程中得到了深化。十八大以来,国家领导人在继承发展中国共产党人互利共赢的国际交往思想基础上,创新性提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跟上时代前进步伐,就不能身体已进入21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殖民扩张的旧时代里,停留在冷战思维、零和博弈老框框内”。④“合作共赢”作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根本要义,有着与“零和博弈”本质的区别,其聚焦在“共增共享”中“合作共赢”,具体有两层含义:一是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各国优势,进而创造更多的利益;二是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密切关注他国利益,在实现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简言之,在新型国际经济关系中,合作是手段,是实施过程,共赢是目的,是结果,以“合作”做大蛋糕,以“共赢”化解各方利益分歧,最终实现“共增共享”,突破零和博弈、二元对立的思想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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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理论特征三:“共商共建共享”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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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国际经济合作路径,超越了传统国际经济体系中单纯以“比较优势”“要素禀赋”为原则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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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穿西方国际经济学始终的问题是“贸易为何能够发生”。“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国应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产品,从而在贸易中获利;“要素禀赋”理论(H-O理论)则认为资本、土地等要素禀赋亦会影响国际贸易。后续研究者以此为基础,继续深化和发展国际经济理论。从其理论可以演绎出的结论是,发展中国家以出口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种分工模式会不断固化,从而陷入“低端锁定”。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令世界震撼,这直接给予西方学者“沉重一击”。西方发达国家为了维护国际经济往来中的利益,其凭借不平等的制度话语权在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中获得超额利益。比如,美国对华启动“301调查”、挑起中美贸易战等等就是最好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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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动构建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理论之最大特征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性。这种实践性既不违背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又超越了传统国际经济学的狭隘思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然实力不断壮大,但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并没有实行弱者服从强者的霸权性合作,也没有完全遵循“比较优势”“要素禀赋”的经济理性原则,而是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国际经济合作。“共商”,强调寻找国家间认知之共同点、合作之交汇点,形成国际化共商平台,建立多轨对话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共建”,主张主体之间的平等参与、平等往来;“共享”,注重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共享,在共商共建中突破零和博弈,力求共赢。“共商共建共享”仍然考虑不同国家之间的资源互补性,但不纯粹以自身利益为考量,通过“看不见的手”来实现“比较优势”,而是基于共同利益,以共同发展替代自身利益,发挥资源、优势等互补性,在追求平等互利中共建共享共赢。“共商共建共享”是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由“接轨”向“铺轨”角色转变的基本路径,也使得平等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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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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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理论与实践交织创新,是指在初步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尝试性实践,从中提炼、总结先行经验以丰满理论,再对实践进行指导,如此循环往复,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螺旋式深化。中国的改革实践始终致力于在挑战中寻求机遇,在机遇中渐进实践。新一轮经济全球化正悄然兴起,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孵育而出,新的世界经济问题无法在现有框架中得到解决,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是必然选择。在纷繁复杂的世界经济变局中,中国正通过“发展”“破旧”“立新”三个层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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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发展”。以数字经济为核心,孵育新的生产力,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促进国际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变革,为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奠定物质基础。虽然我们无法准确锚定新科技革命的发生领域,但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其大致形成方向可以预测,本文认为新科技革命方向即为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群颠覆性创新。以信息编码方式的颠覆性改变为标志,我们已经进入到了信息革命以来的更高阶段——数字经济时代。目前,关于数字经济的定义并未能够达成共识,本文认为数字经济可被表述为: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信息产品为主要交换对象、以数字技术应用为核心手段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传统经济形式转变为数字经济形式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人与人之间链条式的间接交换模式转变为通过数字技术打破空间阻隔的直接交换,生产者之间、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都可以借助于数字平台直接交换。这就使得传统依托于跨国公司的“投资—生产—交换—消费”环节简化为“虚拟交换—生产—物流—消费”环节,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生产和交换关系彻底发生改变。新生产力的变革直接引致国际生产关系朝着“网状型”“平等型”的方向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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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数字经济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而且正在系统化的推进。比如,在具有代表性的人工智能方面,我国工业机器人装机量占全球市场36%,是世界工业机器人装机量最大的国家。①习近平指出,“数字经济是亚太乃至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②围绕数字经济发展,我国加快部署与之相配套的新型基础设施,在进入2020年的短短几个月内,国家就已多次强调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并对“新基建”进行了明确界定,即以5G、云计算、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信息基础设施,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相结合的融合基础设施以及以为技术研发等提供支撑的创新基础设施。目前,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国际贸易中已经被广泛应用,以数字技术推动的数字化服务已经对全球经贸格局产生深远影响。③中国也正在积极引领传统贸易逐步向数字贸易转变。在更多国家利用数字平台参与国际经济分工的过程中,国际经济合作将必然走向更广、更深、更加公平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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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破旧”。“逆全球化”现象频发凸显国际经济旧秩序的不足,在国际经济秩序亟须调整以适应新型经济全球化之际,匡正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内在缺陷,为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提升话语能力。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的逻辑就是资本逻辑的空间拓展,即资本由国内走向全球摄取剩余价值。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资本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跨国公司所掌控,囿于固定资本、部分劳动者等要素的空间或者说地域限制,不仅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配无法被兼顾,发达国家普通民众亦无法从中获益,逆全球化由此产生,这正是资本主义制度天然缺陷的现实反映。但以美国为主要代表的发达国家并非试图通过匡正国际经济旧秩序中的缺陷来弥补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缺陷,反而采取退出或部分退出已经参加的国际组织、国际条约或者对已签署的条约重新谈判等方式来回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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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经济旧秩序需要适应新型经济全球化做出调整之时,作为主要制定者的发达国家却以不断“退群”为回应,这绝非明智之举。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并非“另起炉灶”,首先应该是匡正国际经济旧秩序中的缺陷。一方面,中国努力提高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权,改革现有国际金融机构中权利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同时在世贸组织中积极推动构建开放、公平的贸易投资规则,反对发达国家为了维护自身霸权地位所制定的高标准协议和逆全球化行为。另一方面,中国着力从地区层面构建新合作平台,以补充和完善现有国际经济秩序中的缺陷。譬如我国在金砖国家合作平台上推动经贸投资自由化,构建开放透明的经贸治理体系;在亚投行中解决既有国际金融机构对发展中国家支持不足难题,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金融体系;在“一带一路”中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建立多元化、抗风险的国际货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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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立新”。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折射出世界经济治理体系的缺失,在这一体系亟待迈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之时,“一带一路”倡议和亚投行等举措,为解决全球公共产品供需矛盾、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提供具体创新路径。世界经济治理的核心在于稳定合理的世界市场秩序和发展秩序,其在经济学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提供一种全球公共物品,但当前全球公共品供需普遍存在着严重的矛盾。①在现行体系中,“全球经济治理”这个公共物品主要是由“美国经济霸权”来提供,可供世界其他参与者选择的这一公共品种类并不多。这就使得原本具有“公共”性质的世界经济治理体系具有了“垄断”属性。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国际市场秩序的稳定性,但当全球长期使用霸权国家所提供的这个公共品时,也会带来全球经济结构性失衡。对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霸权的批判不应只停驻于笔诛口伐,更应结合自身实力,发挥大国作用,承担与自身地位相对应的全球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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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层面看,我国已经创新诸多举措,承担与自身实力相应的全球公共品供给。比如,“一带一路”建设已经成为世界好评的全球公共产品之一,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合作,积极将自身发展机会分享给其他国家,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联动沿线国家共同发展。据国新办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中累计投资350亿美元,为当地创造32万个就业岗位,上缴超30亿美元的税收;②亚投行也成为重要的多边谈判平台。习近平也表态,“中国支持建设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新型多边金融机构,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③以“一带一路”倡议与亚投行为主要代表所构建的世界经济治理体系与霸权国家所主导的“俱乐部式”治理存在本质区别。前者以“合作共赢”为核心,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础原则,能够反映多数国家或区域的利益诉求,能够使更多的国家不分强弱大小、不分发展先进与落后,都能够平等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最终将引导新型经济全球化走向多元化、网状化;而后者的方向只能是“一家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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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制度型开放”解析:基于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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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至少包括三个阶段:一是“初步理论”①形成阶段。初步理论是指还未形成系统且成熟的理论,但是已经具备关键的理论特征,比如已经明确具备核心理念、理论内核、路径选择、目标方向等内容,即构成一个理论独有的特征。在初步理论基本确定之后,系统性正式制度的推进得以可能。二是“制度”形成阶段。这里的制度是指正式制度即成文的规定或规则,即要求参与主体在交往中所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直接影响或者约束参与者行为。三是“聚合力”形成阶段。所谓聚合力,是指参与者在彼此合作中所凝聚形成的,能够维持或者调整国际经济制度、化解制度之外矛盾的无形力量。这与现行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霸权”力量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三个阶段也并非相互割裂,多数处于相互交融、交织创新的状态,但是在不同时期总有一个过程处于主导地位。比如,在初步理论形成阶段,也会进行初步的规则制定,再通过在规则制定和相应的实践中获取的经验深化理论,如此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至理念趋于成熟,进而转入制度形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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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上文所分析,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理论已经具备了成熟的理念和独有的理论特征,同时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先行经验。那么,如何才能将理念、理论、经验更好地贯穿于行动?这中间恰恰就需要高标准、有层次、成规范、与国际通行规则“无缝对接”的“制度体系”予以支撑与保障,也就是说,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构建开始转入“制度形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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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②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指出,“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③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表明,要“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而“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④“制度型开放”的提出恰逢其时,它与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演进过程中的“制度形成阶段”相对应,意味着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开始由初步理论与实践经验走向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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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制度型开放,是指在尊重各方意愿的前提下形成国际经济规则和制度体系。制度型开放具有以下两大特点:(1)打破国际经济制度与国内经济制度相割裂的状态,实现国际与国内经济制度融通,即本质上表现为“境内开放”。二战之后,以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为主导所建构的国际经济规则主要解决“边境开放”中的国际经贸问题,这些制度并未从国际延展至各国国内,换句话说,这些规则制度并未考虑与各国国内制度的衔接与协调问题。制度型开放本质上为“境内开放”,因为其是考虑国内制度安排与国际制度相协调,从而将国际经济旧秩序中降低关税或是取消非关税壁垒等简单的规则体系延展到国内。简言之,制度型开放的核心是国内与国际经济制度趋于“一致”,它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制度“进口”,即在国内形成与国际经济制度高度衔接的制度体系;二是制度“出口”,即将国内已经正式制度化的规则体系转变为国际通行的制度体系。(2)更加注重“规则”的导向性、标准性、法制性。事实上,现行国际经济关系仍以少数发达国家的利益为优先考虑对象,具有“霸权”的内在本质。比如,在遭遇国际经贸摩擦时,美国特朗普政府不顾WTO等国际经济制度约束,发动贸易战等行为就是最好的例证。这也说明,国际经济旧秩序的规则导向性、法制性程度还不够。制度型开放不仅仅需要各国具有一致的理念,更需要在制度方面形成标准化和法制化的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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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必须说明的是,制度型开放强调国内与国际经济制度协调化、一致化,那么,究竟是构建什么样的“制度体系”呢?换句话说,制度型开放中所构建的“制度体系”的特点是什么呢?它必须与新型经济全球化的要求相一致,符合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方向。结合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论特征,可以将制度型开放中“制度体系”的特点归纳为:(1)制定方式是“共商共建共享”;(2)利益基础是“共同利益”,利益分配原则是“共享、均衡”;(3)理论核心是“合作共赢”;(4)最终走向是“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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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型开放不仅仅是中国进入到由开放促进生产力发展转向生产关系发展阶段的必由之路,也同时是第三次经济全球化(新型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自19世纪以来,世界一共经历三次经济全球化,第一次经济全球化发生于19世纪至20世纪中叶,其中的国际经济关系表现为帝国列强殖民关系,第二次经济全球化发生于20世纪中叶至今,其中的国际经济关系表现为贸易关系掩饰下的霸权关系。由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主导的前两次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关系表现为“不平等”。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难以适应我们正在经历的第三次经济全球化的要求。①第三次经济全球化应当塑造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合作共赢的制度型开放才能符合第三次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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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是中国开放发展演进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交织创新的成果,已经具备三大理论特征,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理念、“合作共赢”的理论内核以及“共商共建共享”的路径选择。制度型开放是中国在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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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熟的经济学理论应当是整个经济过程基本发生之后,对其进行提炼、抽象才能够总结得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仍在构建的过程之中,现有的理论逻辑只能被视作“初步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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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克强作重要讲话[EB/OL].新华网[2018-12-21].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12/21/c_11238873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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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R].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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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 2019-11-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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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是中国对国际经济关系认知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选择。尽管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理论仍在动态发展与持续完善过程中,但其已经具备一个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所应具备的独有特征,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理念、“合作共赢”的理论内核、“共商共建共享”的路径选择。中国正通过“发展”、“破旧”、“立新”三个层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新实践,并已经为构建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话语能力和创新路径等先行经验。十九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制度型开放”与新型国际经济关系演进过程的“制度形成阶段”相对应,意味着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开始由初步理论与实践经验走向制度化。
Abstract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typ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is an inevitable result of China's growing cognition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and an inevitable choice for China to continue to open wider to the outside world. Although the new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is still in the process of dynamic development and continuous improvement, it already has the unique characteristics of an independent and complete theoretical system, that is, the core concept of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the theoretical core of “win-win cooperation” and the path choice of “extensive consultation, joint contribution and shared benefits”. China is methodically carrying out new practices through “developing”, “breaking the old” and “establishing new ones”, and has provided a certain material basis, discourse ability and innovation path for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typ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The “institutional openness” emphasized by 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9th Central Committee corresponds to the “institutional formation stage” of the evolution of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which means that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have begun to institutionalize from preliminary theory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