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5-13. DO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9.06.001
摘要: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关系,并非单一的线性关系。这既是“斯蒂格利茨报告”的研究结论,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报告的观点。一个“发展”导向而非“寻租”导向的,能够真正促进创新且符合中国发展阶段和产业特点的知识产权制度,需要审慎地设计。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既要考虑推动企业和个人实施技术创新,还要考虑平衡知识产权创造者和社会利益间的关系;既要实施好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也要认识到现实中开放性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要求;既要看到企业和个人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也要看到政府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开放的知识产权制度的有益尝试都是值得鼓励的。
2019(6):14-24. DO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9.06.002
摘要:当前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概念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致使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频频受到质疑。无论是世界银行的WDI指数还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HDI指数,中国都仍是发展中国家。但中国仍面临经济体量说、国际影响力说、技术发展说和产业政策说四种主要质疑。事实上,这种质疑是后全球化时代,世界经济钟摆运动的反向,本质上是对国际经济危机的一种应激反应。因此,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继续坚持多边贸易体制,以发展视角参与国际规则的讨论与制定。
2019(6):25-35. DO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9.06.003
摘要:中国金融负面清单版本更新较快,但由于内容固化、限制手段单一、可操作性弱,导致其对外宣示作用大于实质性改革作用。文章对中国金融负面清单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对金融负面清单的格式、内容以及演变规律进行归纳,厘清中国金融负面清单的发展逻辑;另外,本文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将上海自贸试验区单独设置的金融负面清单与TPP、USMCA和KORUS等协定进行详细对比,发现:中国只有现行不符措施,没有为未来改革预留多余的政策空间;限制的维度比较狭窄,限制手段原始固化,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没有提及互惠条款以及对特殊领域的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本文得出了预留未来改革权限、灵活运用限制手段、制定互惠和特殊政策以及完善配套法律四点政策启示。
2019(6):36-48. DO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9.06.004
摘要:2015年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将市场供求关系作为一篮子货币调整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采用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评估我国货币篮政策的实际绩效,结论表明货币篮的缓冲作用显著。从人民币升贬值角度来看:当人民币贬值1%时,2005年到2015年出口增加了0.1038个百分点;当人民币升值1%时,相比2005年进口降低了约0.05个百分点。本文进一步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人民币货币篮中币种种类及权重的影响,并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D)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使货币篮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币种权重发生了明显变化,其原因在于人民币货币篮中的国家是基于双边贸易额选取的,而“一带一路”倡议使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影响到其币种权重的变化。
2019(6):49-58. DOI: 10.16060/j.cnkvissn2095-8072.2019.06.005
摘要:本文基于组织差异性视角,研究产学研合作伙伴之间的组织邻近对知识转移和合作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对328家产学研合作企业问卷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组织邻近对产学研合作创新绩效有显著的提升作用;知识转移扮演了中介变量的角色,是组织邻近到合作绩效的关键传递路径;大数据采纳正向调节了这种中介作用,即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能够有效地实现合作伙伴间的知识转移和创新绩效提升。本文不仅能丰富产学研领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还可为促进政府、企业和学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成果产出提供借鉴。
2019(6):59-70. DO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9.06.006
摘要:学术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从法理逻辑上讲具有消除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害,以及构建良好的学术秩序等功能。然而,现有学术规范制度体系在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效果方面明显存在重大不足,包括缺乏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学术机构的学术自律严重不足,以及学术规范的制度体系缺失等诸多方面,从而成为当前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通过对这些原因进行分析,并借鉴域外同类法律制度体系的经验,可以发现构建良好的学术规范法律制度体系应当包括建立公平的学术成果评价审核制度体系、建立严格的学术机构学术规范自律制度体系,以及建立严密的学术规范法律责任体系等主要内容,构建这样的体系才能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可能对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产生的破坏性作用,促进良好学术氛围的形成。
2019(6):71-84. DO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9.06.007
摘要:合法性危机催生国际投资仲裁的改革。关于国际投资仲裁的改革方向正处在众说纷纭、观点对立、走向不明的状态,其中核心在于投资仲裁的“商事化”与“去商事化”之争。从应然层面看,国际投资仲裁的“商事化”是有争议的,商事仲裁理论在解决涉及一方为主权国家的投资争议时可能存在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从实然层面看,借用且套用商事仲裁的ICSID投资仲裁机制大体上运行良好并且越来越多的商事仲裁机制采用商事仲裁规则管辖投资争议已然成为一种趋向。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投资仲裁的“商事化”均具有可取性,商事仲裁机制管辖投资争议应当被允许以及鼓励。“一带一路”趋势下,我国应当以业已出台投资者-东道国仲裁规则的商事仲裁机构为依托并打造具有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投资仲裁机制。
2019(6):85-96. DO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9.06.008
摘要:数字贸易不仅是贸易文档的数字化,更是对贸易对象和贸易方式的全新变革。为了促进数字贸易,以美国为主导的贸易协定从“网络接入、使用和治理”等多个层面规范数字贸易规则及其限制措施。虽然WTO没有在数字贸易领域有全面的协调成果,但其例外规则的适用为数据本地化和网络安全等合规措施的适用留下空间。数字贸易规则的国际协调仍将以贸易自由或贸易安全的名义,在普遍共识和国家例外之间寻求规则与例外的互动。中国在数字贸易的技术和实践层面已经引领全球,在数字贸易规则与方案的输出上仍然存在不足。
2019(6):97-106. DO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9.06.009
摘要:译者主体性一直是国内译学界研究的热点话题之一。译者虽成功地摆脱了其在传统译论中所背负的“仆人”、“媒婆”、“翻译机器”等身份,转而成为翻译活动中不可忽略的主体性存在,但译学界长期以来以单一实体为主导的研究倾向却也时常导致对译者主体性无节制地过分张扬。本文依托哲学阐释学理论,从主体间性的高度重新审视译者主体性,依次论证了译者主体的回归及其间性存在,强调译者主体性正是在主体间性的对话即视域融合的过程中才得以真正彰显。同时指出,要确保译者主体充分发挥和谐的创造作用,就必须在对话过程中坚持平等性,并尊重差异性。